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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不明知夫妻一方不同意买卖房子,可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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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夫妻共有房屋乙方擅自处分的法律问题:

如果一方擅自处分了,汪蕊与李斌结婚。李斌擅自卖给了王宁房子,一次交了70万元。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对房子装修了。但是半年之后,汪蕊起诉,李斌与我是夫妻关系,李斌未经我同意卖房子,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王宁说:李斌出示了授权委托书。鉴定并非汪蕊所写。法院认为:合同成立。交付。合同已经履行。李斌侵犯了同有权利,王宁不知情。买卖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乙方擅自处分处分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权,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他人有理由相信对方知情的。善意取得。但是,如果买受人,不知道另一方反对,代表了共同意志,比如出具了授权委托书。

如果买受人不知共同,或者不知反对,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法律上是保护的。如果第三人明知对方反对的,视为恶意串通,无权处分是无效的。如果一方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要求双方均到场,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匿名  发表于 2011-3-1 14:50 | 来自河北
这事发生过,当时纠纷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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