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士和男朋友居住了5年时间,事实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实质要件但是没有婚姻登记:要符合法律年龄,无疾病,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94年2月1日之前可以有事实婚姻 婚姻期间都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法律不当然认定共同财产,要举证共同,否则谁名下归谁。同居关系不是法律关系,非婚姻、继承、合同关系。仅是一个概念。所买的财产必须举证房产证、买房合同,或者共同出资、协议明确共同的财产。需要证明是共同财产。 这个约定也不是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存续期间或者婚前个人财产归共同所有、个人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要注意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在约定时要非常明确,对那些情况下约定,将来发生了转化,比如婚前的个人房子,卖房款所得的利益是属于个人还是共同,对债务情况也要有个约定。对现有债务约定,对结婚之前、之后谁名下的债务归谁。如果婚后买房子了谁名下的房子归谁,贷款归谁。 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另一人所有,不要约定赠与。感情出问题了,没有过户时,可能提起赠与合同撤销。不要把财产归谁,与赠与相混淆。 离婚的话:协议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约定,持结婚证、身份证离婚。离婚协议签订后生效时间是在登记离婚时生效。离婚前可以反悔。对财产列举情况可以对财产分配无效,但是对财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离婚后必须在受欺诈胁迫情况下可以反悔,请求法院撤销,对双方有一个约束力。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诉讼离婚。对于提起诉讼的,收集证据达到离婚条件,证明共同财产。法律对离婚的标准是: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以下几种情形调解不成可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32条: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夫妻分居满两年以上(两地分居是指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因工作造成分居,不是理由。这个两年,打架回娘家又回来了,又走了。已经回了不能计算连续两年。必须持续分居两年。去必备衣物回去不算和好),其他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 刚刚登记结婚,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男朋友娶之前送了5万彩礼,不能返还了。因为规定只有:送彩礼之后,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2、登记没有共同生活,3、给付导致困难。才可以返还彩礼。 老两口给女儿买房子,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结婚之前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明确赠与双方;结婚登记后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明确赠与一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