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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不过户,卖方随时可以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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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房改房买卖纠纷:李刚买黄鹏公房,协议价款30万元,先给28万元,过户后给2万元。

两年过去了。房产证没办下来,但是实际办理了,黄鹏嫌卖贱了。李刚起诉到法院,要求过户,支付2万元违约金。黄鹏提出房子面积多了,法院调出协议是与实际相同的。判决支持李刚过户请求。

首先,涉及房改房是指公有住房购买的,成本价购买的,个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二是可以出售的:已经有证、补缴了土地出让金。

三是要审查买卖双方当事人是不是本人,有无查封抵押,是不是单位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登记面积和使用年限,是否拖欠水电费、电话线老化,设施损坏等。

四是合理价格,可以参照商品房,可以找评估所。

五是慎重办理过户手续,买卖不过户,卖方随时可以违约。

发表于 2011-2-1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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