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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是继承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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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第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该遗产中夫妻共有份额的,人民法院不予处理。
     离婚后,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另一方请求分割原配偶继承所得部分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的继承人为了规避前妻来分遗产,可以选择放弃,然后私下与别的继承人打个协议,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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