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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退再就业算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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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url=]内退再就业算劳动关系吗[/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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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2010-11-03 12:48:04[/url][url=][/url][url=]字号[/url] [url=][/url][url=][/url]打印[url=][/url][url=][/url][url=]关闭[/url][url=][/url][/td]
  我原是一家国企的工人,前些年内退了。后我另找了一家卖车的4S店做保洁。上周4S店的经理突然说不用我了,还说我和他们不是劳动关系,也不给我赔偿。请问,经理的说法合法吗?  读者 魏敏  魏敏:  你可以依法向4S店索要离职补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明确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因此,你与该4S店是劳动关系,该经理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金宏伟)
发表于 2010-11-4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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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明确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因此,你与该4S店是劳动关系,该经理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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