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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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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原告欧某,女,21岁,藏族,西藏左贡县人,农民,住左贡县某村。
    被告黄某,男,40岁,汉族,四川大邑县人,农民,住左贡县。
    原告欧某诉称:2006年5月,我受被告黄某雇佣,在其承包的工地打工,2006年5月16日,我乘坐该工地的拖拉机准备下班,由于拖拉机出现翻车事故,致使我头部外伤,背脊骨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左贡县卫生服务中心治疗了9天,这次事故,不仅使我身体受到了严重伤害,并且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为此,我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我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后续治疗等费用15000元。
    被告黄某辩称:原告受我雇佣在我工地上打工是事实,但是,在事前我已向民工说明,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都不允许乘坐工地上的拖拉机,民工不听从劝阻,造成事故,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另外,造成这次翻车事故,主要责任是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的,因此,事故主要责任应由驾驶员承担,请法院公正处理。
    经审理查明,2006年5月16日,原告在被告工地打工,乘坐工地上的拖拉机准备下班时,由于拖拉机出现翻车事故,致使原告头部外伤,背脊骨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左贡县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了9天,共花去医疗、交通等费用3400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黄某赔偿原告欧某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000元,当庭一次性付清,双方以后再不存在该纠纷;2、原告欧某在左贡县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的费用1306元,由被告黄某承担(被告黄某已于2006年5月17日支付);3、本案受理费170元,原告承担85元,被告承担85元。
【解析】
    无论是民法还是劳动法,都体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就是尊重劳动者、尊重生命、尊重人权的原则。相对于财产权,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就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它是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在雇佣劳动合同关系中,雇主为雇员提供有安全保障的工作环境,是一种必须的义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本案在审理中已经查明,原告是在从事雇佣劳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因此,雇主必须承担赔偿义务。法院最终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有效保护了雇员权利,促进了社会和谐,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关法律联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赔偿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人身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的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人身赔偿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看来是没有例外的,没有免责条款。即使是雇员在事故中有过错,甚至的重大过错,雇主仍然全部承担责任。我寻遍所有法条,真找不到例外
发表于 2010-10-8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2# zhangyang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楼主| 发表于 2010-10-9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4# 刘凤悦


    我说的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侵害别人权益
发表于 2010-10-9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5# zhangyang


    你说得对,我弄混了。你说的雇员受害,即使有重大过错雇主也要赔偿。就相当于劳动者工伤即使是由于违章操作所致,亦应当按工伤对待。企业按工伤待遇。雇员受伤可以与此类比。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6# 刘凤悦


    是啊,这样好像对雇主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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