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揽关系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承揽关系的双方是平等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在承揽合同中,用工方式、用工程度、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全由承揽人自行确定,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此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对象。
承揽关系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一是劳务性承揽:比如劳动者带一把铁锨,到货车厢上卸石渣,卸一车箱石渣给多少钱,等等,就属于劳务性承揽。
二是技术性承揽:技术性是指需要一定的技能,有技术含量的劳动。比如:绘图,等等。
三是加工财产性的承揽:如提供面粉加工面条
四是综合性的承揽:例如做服装,既有干活,又有技术性劳动。
现实中,对企业对外定作承揽的性质,颇有争议。是法律规范的空白。一个企业将自己的一个车间包给了社会上的其他人,承包人召集一部分人从事企业定做的工作,向企业交付工作成果,结果,承包人雇佣的一个工人做工作中受了伤,那么,伤者的伤是企业的工伤,还是承包人负责的雇主责任。这里就涉及到区分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企业劳动者是一种支配关系。承揽则是企业与承包者是一种定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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