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活动通知2010-08-02 21:54:00 体总网
社体字〔2010〕4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全民健身条例》精神,切实提高我国青少年健康水平,决定结合8月8日“全民健身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活动。通过轮滑活动,磨练青少年意志,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青少年竞争意识、协作精神、公平观念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为切实做好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中国轮滑协会
三、支持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卫艺司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协办单位
玛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奥得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活动时间
2010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前后。
六、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阳光少年、轮滑神州”。各地、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提出主题明确、针对性强的活动口号和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宣传口号。
七、活动内容与要求
(一)结合本地“全民健身日”和“阳光体育”理念,广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轮滑)培训、展示、交流、比赛、辅导、表演、论坛、轮滑进校园、轮滑进社区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围绕“全民健身、阳光少年、轮滑神州”主题,有组织地将本地轮滑活动纳入到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大联动活动中。
(三)采用国家和地方、地方与地方“纵向互动、横向联动”的模式分别举办轮滑活动,形成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的“轮滑神州”大联动氛围。
(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广泛发动,组织动员身边的青少年参与到阳光体育活动中来。
八、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活动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好“轮滑神州”大联动活动作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重要手段,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计划。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多角度、全方位报道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活动的情况,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
(三)2010年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活动主会场启动仪式将于8月7日9:00在北京启动,同时在哈尔滨、苏州、海宁、中山、乌鲁木齐、拉萨等二十个城市设立分会场。
(四)举办活动的地区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组织大型体育活动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组织实施方案,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落实,确保活动安全。
九、总结与表彰
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于2010年11月15日前按要求上报活动总结、光盘、图片资料和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中国轮滑协会具体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报名备案
2010年8月6日前接受各地方、各单位报名备案。请同时上报具体组织实施方案,并抄报本地方、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名备案联系方式如下:
单 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 系 人:黄 强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电 话:010-87182831;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rsa_cn@163.com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活动备案表
2. 青少年阳光体育“轮滑神州”全国大联动活动情况报告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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