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玉田县萝卜产地环境要求和生产技术管理措施。本规范适用于玉田县萝卜质量控制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程依据的国家相关标准如下:GB4286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5010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T 1267-2007 萝卜
3、产地环境
应符合NY5010的规定。
4、生产管理措施
4.1轮作
避免与十字花科蔬菜连作。
4.2选地
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土层深厚、土质疏松、富含有机质、保水、保肥性好的沙质土壤。
4.3品种选择与播种
4.3.1品种选择原则选用抗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品种。
4.3.2种子质量
种子纯度≥90%,净度≥97%,发芽率≥95%,水分≤8%。
4.4整地
深耕多翻、打碎耙平、施足基肥。
4.5作畦
大根型品种宜起垄栽培,垄高20-30cm、垄间距50-60cm,垄上种两行或两穴;中根型品种,垄高15-20cm、垄间距35-40cm;小根型品种(樱桃萝卜)宜采用平畦栽培。
4.6播种
4.6.1播种量
大根型品种每667m2 用种量为0.5kg;中根型品种每667 m2用种量为0.75-1.0 kg;小根型品种每667m2用种量1.5-2.0kg。
4.6.2播种方式
大根型品种多采用穴播;中根型品种多采用条播方式;小根型品种可用条播或撒播方式。播种时可采用先浇水播种后盖土和先播种盖土后再浇水两种方式。平畦撒播多采用前者,适合寒冷季节;高垄条播或穴播多采用后者,适合高温季节。
4.6.3种植密度
大根型品种行距、株距 20-30cm;中根型品种行距、株距 15-20cm;小根型品种可保持 8-10cm。4.7田间管理
4.7.1间苗定苗
早间苗、晚定苗,宜直播、不宜移栽和补苗。第一次间苗在子叶充分展开时进行,当萝卜 2 片~3 片真叶时,进行第二次间苗; 5-6 片真叶、肉质根破肚时,按预订的株距定苗。
4.7.2中耕除草与培土
结合间苗进行中耕除草。中耕时先浅后深,避免伤根。第一、二次间苗时要浅耕,锄松表土;最后一次要深耕,并把畦沟的土壤培于畦面,防止倒苗。
4.7.3浇水
根据萝卜的生育期、降雨、温度和土壤墒情状况酌情浇水。(1)发芽期:播种后至出苗前要充分灌水,土壤相对湿度宜控制在 80%以上。夏秋萝卜常采取“三水齐苗”原则管理,即播后一水、拱土一水、齐苗一水。(2)幼苗期:苗期根浅,需水量小,应遵循“少浇勤浇”的原则,土壤相对湿度宜控制在60%-80%之间。(3)叶生长盛期:此期肉质根开始膨大,需水量加大,宜适量灌溉。(4)肉质根膨大盛期:应充分、均匀浇水,土壤相对湿度宜控制在80%以上。
4.7.4施肥
(1)施肥原则:按 NY/T496 执行。不使用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不使用未经发酵腐熟、未达到无害化指标、重金属超标的人畜粪尿等有机肥料。(2)施肥方法:结合整地施用有机肥,基肥量应占总肥量的 70 %以上。追肥一般在苗期、叶片生长盛期和肉质根生长盛期分三次进行。苗期、叶生长盛期以追施氮肥为主,每次施用氮磷钾复混肥15kg/667m2;肉质根生长盛期应多施磷钾肥,施用氮磷钾复混肥30kg/667m2。收获前 20 天内杜绝使用速效氮肥。4.8病虫害防治
4.8.1农业防治
选用抗(耐)病优良品种;合理布局,实行轮作倒茬,提倡与高杆作物套种,清洁田园,加强中耕除草,降低病虫源数量;培育无病虫害壮苗。
4.8. 2药剂防治(1)药剂使用的原则和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高残留的农药及其混配农药品种。(2)使用化学农药时,应执行 GB 4286 和 GB/ T 8321( 所有部分)。(3)合理混用、轮换、交替用药,防止和推迟病虫害抗性的产生和发展。
5、采收与分级包装
5.1 采收
根据市场需要和生育期及时收获。 5.2 基本要求
(1)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
(2)具有本品种特有的色泽和外观。(3)具有萝卜的正常风味,肉质鲜嫩、无异味。(4)新鲜清洁、无异物;(5)外观无抽苔、无腐烂、病虫害、黑皮、黑心、糠心、冻害等。
5.3 等级划分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将萝卜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如下表)。等级 | 要求 | | 形状正常,个体质量差异≤10%,表皮光滑、色泽正。 无裂根、须根、白锈、粗皮、皱缩、畸形、机械伤。 | | 形状较正常,个体质量差异≤20%,表皮光滑、色泽良好。 裂根、白锈、粗皮、皱缩、机械伤≤10%,允许稍有弯曲。 | | 形状尚正常,个体质量差异≤30%,表皮光滑、色泽尚好。 裂根、白锈、粗皮、皱缩、机械伤≤20%,允许稍有弯曲。 | 5.4 允许误差
(1)按数量计,特级产品允许有5%的产品不符合本等级要求,但应符合一级产品要求。(2)按数量计,一级产品允许有10%的产品不符合本等级要求,但应符合二级产品要求。(3)按数量计,二级产品允许有20%的产品不符合本等级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
5.5 标志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的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产地、品种、等级、净含量、包装日期等,标志上的字迹应清晰完整。
5.6 包装运输和贮存
5.6.1 包装
(1)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2)应按照相同或相似产品同等级分别包装。5.6.2 运输
(1)收获后就地整理,及时包装、运输。 (2)运输时轻装轻卸,运输工具清洁、干燥,并具有防风、防雨、防晒、防冻等设施,严禁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有异味物品混装运输。 5.6.3 贮存
(1)收获后及时进行预冷处理; (2)在阴凉条件下存放,严防烈日暴晒、雨林、虫害等; (3)推荐贮存温度为0-3℃、相对湿度90%左右。
来源:玉田供京蔬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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