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校本光绪版县志》一处事关“伯雍”与“雍伯”的标点错误。
《康熙·乾隆·光绪<玉田县志>(点校本)》196页,光绪版县志凡例十:
《搜神记》载阳公,未著其时代。《近世广舆记》有汉阳雍伯之称,不知何本旧志同之。今考《水经注》及《路史注》各引《阳氏谱叙》云:“翁伯于春秋之末宅无终。”翁伯即雍伯也。故兹志定为周人,并依干宝称伯雍,不曰翁伯。《雍伯千书》最古从其朔也。
这段文字,最令人费解的是最后一句:“《雍伯千书》最古从其朔也。”
之所以费解,是文字和标点有误。笔者虽未见光绪版县志原本,但据文意推断,此句紧承上文,应该是:
并依干宝称伯雍,不曰翁伯、雍伯。干书最古,从其朔也。
重点是“干书最古”,指的是干宝所著《搜神记》最为古老。因此是“干”字,而不是“千”字,“干”“千”形近讹误。“从其朔也”,指的是奉为正朔的意思,即以其为标准。正朔,简单说指王朝的合法性,有正统的意思。
此外个别标点也有不妥。如“不知何本”后应加逗。在“翁伯即雍伯也”后应是逗,而非句,“故兹志定为周人”后应是句,而非逗。因为“翁伯即雍伯也,故兹志定为周人。”因果逻辑,语意连贯,因此应为一句。另外“《阳氏谱叙》云”后引号原书也有误。校正后,原文应为:
《搜神记》载阳公,未著其时代。《近世广舆记》有汉阳雍伯之称,不知何本,旧志同之。今考《水经注》及《路史注》各引《阳氏谱叙》云:“翁伯于春秋之末宅无终。”翁伯即雍伯也,故兹志定为周人。并依干宝称伯雍,不曰翁伯、雍伯。干书最古,从其朔也。
标点之后,我们就非常清楚,光绪版县志之所以称“阳雍伯”为“阳伯雍”的根据所在,即他认为“干书最古”,所以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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