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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成借款,而不是赠与,更符合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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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6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王晓娇与赵新芳是邻居,两家相处得很好,像一家人一样。
      这天晚上,王晓娇的阑尾炎住进了医院,医院要求交押金。可以,手头没有钱,这可怎么办?
      赵新芳得知此事,拿出3千元送上门说:先用着,以后再说。
      王晓娇当天晚上就做了手术,时间不长就痊愈出院。
      王晓娇虽然越发地对赵新芳一家好,做个好吃的就端过去。两家愈发的亲近,但是,王晓娇一家却没有提过还钱的事。
      转眼半年过去了,到了年底。赵新芳家也等着要娶儿媳妇用钱。就在一天的晚上送新芳与晓娇闲聊时,提起了那3千元是否可以还的事。
      晓娇没有多说话,送走了新芳,晓娇两口子议论说当时以为是给咱的一万元,现在,又要了。
      第二天,两家再提此事时,产生了纠纷,赵家说是救急借给王家的。王家说是以为是给王家的。
      就这样,俩家的关系越闹越僵。
      无奈,对薄公堂,赵家起诉王家。法院判决:此案解释成借款而不是赠与,更符合公平原则。被告王家给赵家还款3千元。
发表于 2010-6-16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咋还有这样的人啊?也太拿自己不当外人了吧。怎么一涉及到钱人就变了样了捏?
发表于 2010-6-16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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