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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身边事: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我丈夫去世后遗留一批遗产,同时还有一些债务。我有三个子女,其中二个已经工作,独立生活。最小的正在读书。我丈夫死后,有一个女人向我提交了我丈夫生前写的遗嘱,遗嘱说他和这个女人有一个孩子,他死后把自己的遗产分给这个孩子一份。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果继承。
给你讲点法:
您说的问题包括清偿债务和遗产继承两个方面。如果债务属实,在遗产继承前应该先用遗产清偿债务,遗产不足以也就是不够清偿债务的,以遗产为限。清偿债务后所余部分,可以继承。继承时应先区分你和丈夫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除了清偿债务余下的财产是你和丈夫的共同财产。你和丈夫各有一半。你的一半当然归你所有。其余的一半属于你丈夫的遗产。由你和四个子女加上你丈夫的私生女六个人共同继承。当然,关于那个“私生女”是否有继承权,如果你和子女们没有异议,可以直接参与继承。如果你们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经过审理查清事实依法判决。在法律上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私生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在确定继承财产的多少时可以适当照顾未成年子女和失去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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