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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反抗:晚清宪政改革
日期:2002-5-24
来源:天涯社区 > 天涯论坛 > 关天茶舍
作者:泪眼看人
引言
从1905年开始,晚清政府为谋求继续生存所采取的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戊戌维新中由维新派提出但遭到反对的改革呼声重新受到重视,由政府官员再次向中央提出。从此开始,到辛亥革命结束的这几年里的社会变革被历史学家们称为”宪政改革“。宪政改革不同于以往的改革之处在于,这次的改革明确了立宪的近期目的,并许诺给人们相当于现代国家的权利,它不仅超过了洋务派们所提出的方案,也超出了当权的保守派的预料。对于这段历史,我们的历史教科书曾经仅仅以极其轻描淡写的笔调简单提到,并且批评其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倾向。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历史重新被人们翻检出来,并加以粉红色的描述,对于民族资产阶级也不再坚持以往的马克思主义评价,做出和以前的评价的完全相反的结论。九十年代后期,法治作为一种话语得到官方的认可,正式提上中国建设日程,这引起了国内学界的广泛呼应。作为法学界的反应之一便是宪政被重新提出,由此引起历史上的各种朝这方面的努力都被从历史的垃圾堆里翻检出来,做更加细致的研究和评价。这可以被理解为中国法学界在为建立宪政政治时寻求“本土资源”①的一种努力。
在此,笔者希望通过重新检讨这段历史发生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从而提出自己对于这段历史的评价,重新认识历史当事人当时所面临的窘境,检讨这次改革最终并未能有效化解革命的危险的内在和深层原因。必须首先声明的是,本文并非专业的历史论文,所以,在某些细节性的历史问题上不会做过多讨论,而是仅仅拣取笔者本人熟悉的一些历史学家的观点。
一 历史困局下的无奈选择:宪政出场的历史语境
1840年在中国历史上的划阶段性意义自不待言,它不仅标志了中西文明碰撞的开始,也拉开了中国向西方单向度学习的序幕。自1860年代开始,由开明的地方政府大员主导的洋务运动先后经历了求富与求强两个阶段,以学习西方文化、引进西方技术和操练西式海军为主要这一阶段的社会变革的主要内容。经过三十年的努力,中国已经拥有了一支号称”亚洲第一、世界第六“的舰队,足见其功效的不容否认。然而,中日甲午战争中,中国海军舰队——北洋水师——全军覆没,随后签订1840年以来最不平等,赔款数额最为巨大的《马关条约》,几乎连满洲贵族的老家东北都没保住。甲午战争的失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证明器物变革终究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痛定思痛,时人逐渐在比较中形成一致意见,认为日本作为一个小国而能战胜中国这样的世界大国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上的优越性。洋务运动健将们也迅速认同社会一般意见,认为洋务所能发挥的潜力已尽,继续深入实在已不可能。甲午战后,深入改革的呼声不仅发自维新派,张之洞、刘坤一、王文韶、盛宣怀等洋务人士也提出了变法要求。②“推动变革的政治精英已经认识到,由于传统政治体制本身的僵直和专制、文化的强大惰性,局部政策调整远不足以解决民族生存危机问题,推动更打规模的制度创新是摆脱危机和实现富国强兵的必由之路”。①连洋务派中稳健派代表李鸿章也认为“至于根本大计,尤在于变法自强”②。在此之前,王韬、郑观应、马建忠等早期维新派任务的言论也在社会上广为流布,使社会公众和舆论能够在遭受《马关条约》忽然德国强占胶洲湾这样的挫折之后很快达成共识。年轻的光绪皇帝在众口一词的云论影响下被维新派的真诚呼吁所激动,于1898年6月11日“根据御史杨深秀和侍讲徐致靖的奏章下诏定国是,宣布变法”③。随后的103天里,政府总共颁布了三十多道诏书发布改革政令,在军事、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发动了维新运动。但是,这次轰轰烈烈而又短暂的政治革命仅仅存在了103天就匆忙结束。103天的时间太短,历史没有给维新派太多时间去实践他们的政治方案。
在戊戌维新中,维新派中的左翼人物以谭嗣同和梁启超为代表,主张激进的全面变革,要求”张民权“,“设议院”,在中国的传统社会结构上嫁接一个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从主张上看,这可以算是宪政政治作为一种政治改革方案在中国第一次被提出并要求当局实行。在梁启超‘大变”、“全变”的功利心态主导下,维新派促使光绪皇帝采取了一系列过于急噪的政治措施,但宪政始终未能打动他。所以,不能把这场“变法运动”视为一次宪政运动。从策略上看,这种心态成为维新派的主导言论并不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过早的斩断了与保守集团中同情变法但反对激进的人的感情联系,,使这些人成为改革的反对力量,也使一些地方大员阳奉阴违,不能真心实意的推行新法,从而导致变法未能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上起到应有的作用。改革的诏令到了地方,往往变成一纸空文。但是,从整个变法的过程来看,这次变法值得人们吸取的教训应该包括以下方面:1、尽量争取社会同情的同时也应该尽可能的在对立阵营中寻求可能的支持,尤其是某些地方上的实权派人物;2、在言论上应当适度低调,避免“打草惊蛇”,引起太多人的反对甚至反抗;3、缓慢渐进的调整地方人事安排,让中央制定的改革措施能得到切实的执行;4,中国是一个农民始终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任何改革如果不能取得农民的支持和参与便不能得到真正的深化,而农民最为关注的土地问题却没有适当的解决就造成了农民对这次改革态度的冷漠。所以,要尽可能的照顾到农民的利益要求,鼓励和发动农民的支持和参与。
戊戌变法结束以后,由于各方面因素的互动和交错,义和团运动从地下的秘密组织成为受到官方默许甚至鼓励的社会组织,发动了大规模的排外运动,包括火车铁路和电线杆在内东西都被当成反对对象,一概加以排除。官方的纵容态度和西方国家在废立皇帝的事情上向慈禧太后施加压力引发义和团和官兵相互配合攻击外国使馆的挑衅性行为,引起八国联军侵华,北京遭到洗劫,最后以又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收场。在慈禧太后被八国联军赶出北京“西狩”途中,她以皇帝的名义下罪己诏,同时命令各省督抚及政府大员议奏改革的具体办法。“清末新政”在一片慌乱中匆忙出场。
清政府在1901年的上谕中称,“此次内讧外侮,仓猝交乘,频年所全力经营者毁于一旦。是知祸患之伏于隐微,为朕所不察者多矣。惩前毖后,能不寒心?自今以往,凡有奏事之责者,于朕躬之过误、政事阙失、民生之休戚,务当随时献替,直陈无隐。当此创巨痛深之后,如犹恶闻诤论,喜近谗险,朕德虽薄,自问当不至此。”这道上谕表明,清政府再次在危机存亡的关头想到了改革。随后的一系列谕旨中,朝廷明令全国各地大员及政府要员“备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提出改革办法。是年4月25日,北洋大臣袁世凯率先上呈变法奏折。同年7到8月间,两江总督刘坤一与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上呈著名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其中,袁世凯的10条建议中有,”定律例“一条,”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先后有”整顿中法‘与“定矿律、商律、路律、交涉、刑律”,这可视为真正变“法”的开始,也是1904年驻法公使孙宝琦上述“吁恳圣明仿英德日本之定制为立宪整体之国”的前奏。应当说,没有这些言论的外围清扫,孙宝琦的“吁恳”就不会奏效。这些言论中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相对于戊戌变法发自下层而言,这次的改革呼声首先出现在国家权力中心;2、这次改革得到了地方大员们的支持,甚至,他们在某些特定时期还是主要的推动者;3这次改革与戊戌变法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都是以危机应对手段出现。
就在国内出现这些改革呼声的同时,日俄战争的结果再次加强了人们“宪政救国‘的信心,并且让人们意识到改革的迫切性,按照当时人的理解,日本是因为实行了宪政在在战争中打败了强大的俄国。正处于深刻民族危难中的中国人对于宪政的功效有了更加浪漫的想象,甚至有些立杆见影的味道。此后,地方大员中的重要人物如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岑春煊等纷纷上奏请求实行宪政以求自强。宪政终于在中国成为庙堂上的讨论话题,而不再是知识分子们的呼号了。
二 火焰在蔓延:革命者面对危机的反应
就在维新派人士康有为、梁启超们正在四处奔走呼号,倡扬维新变法的同时,一个具有反清因素的政治团体——香港辅仁文社由商人杨衢云发起,随后与孙中山会合成立兴中会总部,并立即着手策划1895年的广州起义。此前,孙中山在1994上书李鸿章遭到冷遇之后,赴欧洲旅行归来,也在檀香山与华侨资本家何宽成立爱国团体兴中会,并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口号,确立反清革命宗旨。虽然此时国内人士正陶醉于康梁所提倡的保守主义变革方案之中、这样的反清革命活动也并未在国外华侨中取得太多支持,但这一事实至少表明,在危机面前,革命的火种已经点燃。面对甲午战争的惨败与《马关条约》的奇耻大辱,背景相近的人士却选择了截然不同的道路,虽然他们同样想救民族于危难之间,所依靠的政治力量却大不相同,康梁们所依靠的是有名无实的皇帝,而革命者却自觉地与一般民众站到了一起。
1895年,革命派在广州筹划第一次起义,但在准备中就已经流产。随后,孙中山流亡英美,并写成《伦敦蒙难记》,该书使孙中山的革命领袖地位确立起来。孙中山在1897年与该书的俄文译者谈话时针对国内方兴未艾的维新变法活动表示,“目前中国的制度以及现今的政府绝不可能有什么改善,也决不会搞什么改革,只能加以推翻,无法进行改良。”同年内,孙中山还在《伦敦蒙难记》及相关文章和谈话中明确宣布了革命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负责任的、有代表性的整体”,“对立宪政府和文明国民意义的认识和感受愈见坚定”。可见他认为革命是建立立宪政府的唯一途径。进一步而言,孙中山事实上认为宪政是中国走出危机的唯一选择,与国内的立宪派所不同的仅仅是道路选择上分歧,在近期目标上都是通过立宪政治挽救民族危亡。上书遭冷遇使他对温和的道路最终绝望,太平天国残部的反清力量大量的分散于广东及香港形成的帮会势力的的壮大也使他认为自己反清的路途上并不孤单。
为争取革命力量,孙中山在国外大倡激进革命的同时,也暗地里与康梁派交好,共同探讨救国方略和讨论时事。但其时正值康梁在国内走红之时,康有为认为与孙中山这样的在逃钦犯交往不利于自己的声名,便拒绝与孙中山通好。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率梁启超和大批维新变法的信徒流亡日本。孙中山再次伸出橄榄枝,托人转告康有为“非革命,国家必无转机”,劝他改弦易辙,共商革命大计。康有为却不领情,大谈“无论如何,不能忘记今上”,先后流亡日本、英国、加拿大,成立保皇会,并自任会长。梁启超作为康有为的得意弟子、维新派的第二号人物,取向却与乃师大不相同,主动接近孙中山,同情革命,并且以《清议报》为阵地,为革命派大做政治宣传直到1903年。在这段时期,梁启超与康有为处于事实上的分裂和对立状态,不但很少为康有为的保皇主张奔走,反而连续在《清议报》上发表《俄公使论中国瓜分之易》、《爱国论》、《中国积弱溯源论》、《自由书·国权与民权》、《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等文章,驳斥专制主义、阐发民权与宪政等思想。1900年,孙中山一面争取李鸿章在广东割据独立,一面通过梁启超的弟子唐才常等人在国内发动自立军起义。虽然这次起义又和以往的所有起义一样失败了,但却使原本拥护康有为的保皇主张的一部分人分化到革命派阵营中来,其中,秦力山在分化过来之后为革命做了许多工作,成为著名的革命人士。梁启超也用自己丰富的舆论宣传经验和畅快淋漓的文字鼓舞了许多留日学生,使他们成为20初期革命的骨干力量。
1900年,孙中山策划了惠州起义。同时,国内不同于孙中山的革命力量也渐次出现,并且出现规模较大的。比如,1902年4月蔡元培在上海发起成立的中国教育会,名位编写教材,实则另有所图;1903年,黄兴在内地长沙发起成立华兴会。这些革命团体在声势浩大的拒俄运动遭到镇压之后漂流日本,和留学于日本的革命者们一起,在1905年合并为同盟会。此后的几年里,由孙中山以同盟会的名义发动了几次比较大的起义,震动了清政府的统治。清政府对对待爱国青年发动的拒俄运动的态度也让更多人在血的教训里看穿了清政府的本质,使他们失去了以前对政府所抱有的幻想,放弃对官方主导的改革的同情和支持,转变为革命者。直到保路运动、黄花冈起义、武昌起义,革命者的行动从未间断过,革命的意志也没有们因为失败而消沉。
受到新政政策的影响,从内地东渡日本留学的中国留学生人数在20世纪开始的几年里激增,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人在日本受到革命宣传的鼓舞的同时,又亲眼目睹了清政府每况愈下的政治现状,也开始自办刊物,讨论时政和革命思想。《湖北学生界》在东京在1903年初问世之后,其他省的留学生也纷纷效法,《直说》、《江苏》、《浙江潮》、陆续创刊以后,有些刊物的影响甚至远及国内。同时,《革命军》、《猛回头》、《警世钟》和《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也出版刊行,在国外悄悄流传到国内。《苏报》在上海出版,为国内影响最大的反清革命宣传刊物,创刊仅仅37天就遭到封杀,由章太炎与政府在租界的法庭上公开辩论,“清廷虽讼胜,而章不过仅得囚禁两年而已。于是民气为之打壮”。《苏报》被封后,原《苏报》另一主要人物章士钊又创办《国民日报》,继承《苏报》宗旨,继续进行革命宣传。同盟会成立以后,创立《民报》作为机关刊物和舆论阵地,随后立即由汪精卫、胡汉民、陈天华、朱执信等人主笔,与重新回到康有为门下的梁启超主笔的保皇派刊物《新民丛报》展开辩论,澄清了革命的主张和可能的后果,也驳斥了保皇派的无谓担心——他们担心中国革命会遭到列强干涉,并由此印发中国被瓜分的浪潮。
恰恰是在清政府公开声称要实行宪政的时候,中国同盟会成立了;当国内的立宪派人士正在为绅商的参政议政权与清政府讨价还价时,革命已经在撼动清政府统治的大厦了;当海外的立宪派们担心国外势力趁革命混乱之机瓜分中国和怀疑中国人民是否具备共和宪政的能力时,革命的宣传正在鼓荡着越来越多的人心。革命从来就不曾停止,即便是某些政治举措的时候,革命却在大张旗鼓的进行着。这或许可以被理解为历史的巧合,但是,这也正好说明了革命正在到来的时候,反抗是必然要出现的。
三 慌乱的反抗举措:宪政改革的过程
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对光绪皇帝感到失望,她没想到这个自己培养起来的皇帝居然如此大胆,受了一帮穷酸书生的蛊惑,就想企图架空她的权力,从而改变祖宗定制,并且谋求自己掌握权力。这实在让操纵中国最高权力达四十年之久的老妇人大为恼怒。她立即决定废掉光绪皇帝,从皇族中另选一个人代替他。为了早好早期准备和缓解舆论压力,她先立溥隽为大阿哥,以等待实际成熟实现她的决定。消息传出以后,地方大员们纷纷向朝廷上奏反对,外国舆论也表示不支持,国内舆论也大多反对。上海商人经元善以上海全体商人的名义上奏极力反对,是为资产阶级第一次自发干预政治的行动。这一行动表明,商人的社会地位已经上升,不再甘于被忽视,他们要求参与政治决策过程,而这正是宪政成熟的基础。
1904年,驻法公使孙宝琦率先上书政务处反应舆论趋势,他声称:“日闻民族危论,椎心疾首,无地自容”,“吁请圣明仿英德日本之定制为立宪政体之国”。随后,比较开明的地方实力派人物也都受到民间舆论的影响,上书请求实行宪政。1905年,早在1901年就被梁启超提出的“派重臣三人游历欧洲各国及美国日本,考其宪法之异同得失……以一年差满回国”的建议被朝廷大臣瞿鸿玑等人重新提出,得到朝廷首肯。随后,朝廷派镇国公载泽等五位大臣远涉重洋考察宪政。1906年,清廷向国内外宣布“预备仿行立宪”。同时,张謇在上海发起成立由郑孝胥任会长的预备立宪公会;1907年,梁启超在日本听到消息后,也成立政闻社,研究各国宪政模式,为以后的参与做准备;杨度在东京组织以拥护朝廷的人为主要成员的宪政讲习会。“除上述三个为君主立宪做准备的研究团体之外,比较有影响的地方性君宪团体还有广东的粤尚自治会、湖北的宪政筹备会、贵州的宪政预备会和自治学社等”。从民间反应来看,这些以地方绅商为主体的新兴政治干预群体的积极性是相当可观的,对政府提出的“预备立宪”的的宣示的回应也是及时的,态度是积极的、认可的,也是认真的。
1905年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归来以后,清政府确定宪政方案可行,但他们认为正式的君主立宪整体更为可行,对日本的立宪君主制表示出很大兴趣,于是再派达寿等人到日本专程考察。考察的结果是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预备立宪”的上谕,诏示天下,表明对宪政的态度。第二天宣布改革官制,派载泽等14人编纂改革方案,由奕匡、瞿鸿玑、孙家鼐总司核定。同月6日,编制馆成立,开始准备从政府机构上开始改革。11月6日,发布厘定官制上谕,正式改革官制。在公布的13名内阁成员中,满人占7人、蒙古人1人、汉人5人,比原先规定的满汉对等原则下的官制倒退了一点。1907年秋,宪政讲习会向政府呈递请愿书,要求速开国会。各省闻风响应,政府迫于舆论压力,1908年8月,一面以“明图煽动,扰乱治安”为罪名查禁政闻社,一面公布由宪政编查馆编写的《宪法大纲》,并宣布以9年为预备期限,承诺在“光绪四十二年”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同时宣布,在第一年内各省成立咨议局,为资政院的成立做准备。1909 年12月,奉天、吉林、直隶、江苏、湖南等16省的咨议局代表在上海聚会,以直隶咨议局骨干孙洪伊为代表第二次进京请援,要求速开国会。1910年1月,清政府收到请愿书,1月13日发布上谕称“筹备既未完全,国民知识程度又未划一”为由拒绝请求。6月16日,请援团第二次上述请求,清廷仍然拒绝松口。10月,参加请愿的人数急剧增加,规模扩大,不少省份出现游行请愿行动,蜻蜓迫于压力,应承于“宣统五年”开国会。一部分请愿者对这个结果仍然不满意,继续扩大活动,要求立即开国会,政府恼羞成怒,强行镇压了这次的请愿行动。之后,政府在1911年5月抛出“皇族内阁”,政治形势恶化。9月,四川暴发“保路运动”,遭到镇压后,9月25日,荣县宣布独立。10月,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倒台,宪政无疾而终。
在这几年的改革过程中,中国的政治现实至少在以下方面取得一定程度上的进步,值得肯定。首先,相比于以前来说,各省咨议局的设立至少扩大了政治参与渠道,之新兴的社会精英能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权利诉求,这种政治体制使政府的行为不再像以前那样专断,可以在受到监督和情形下变得更加理性。其次,1905年宪政改革开始以后,一些民间自发组织起来的声音浮出水面,地方社会精英能够享受到部分的集会、结社、言论自由,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对政府的行为进行批评,还可以游行示威、请求朝廷速开国会,也可以直接向政府呈递请愿书,这些在以前的中国都是不可想象的。这是法定政治权利的扩大,有助于培养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再次,奕匡说:”宪法一立,全国人民皆受制于法,无有差别“,虽然这种冠冕堂皇的说辞并未表现在实际行动、没有实质性意义,但是,这几年由沈家本主持的修律通过对西方法律的平行移植,使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出现了以前缺少的部分,使之得到完善和发展。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建设现代法律体系的尝试,它对后来的法律制定的影响是明显存在的。第四,地方自治开始起步并取得些许成就。清政府规定:”要求城镇的地方自治在1912年初具规模,在1914年一律成立,厅州县地方自治在1913年初具规模,在1914年一律成立,各省督抚与工商资本家、地方士绅等也颇为热衷,地方自治会、自治期成会、自治预备会、自治研究所也纷纷挂牌成立。“虽然这些计划还未来得及执行就已经胎死腹中了,但是从民间反应来看,大部分地方士绅反应比较热烈,各种自治会预备团体的先于地方自治机关成立,这可看做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初步发展。而且,这些团体成立后,大多以地方咨议局成员为主,他们的这种民间活动也是政治权利意识增强的表现。第五,专制全力对社会的控制有所放松。比如,当有人进京请愿要求速开国会,并三番五次的违背中央命令的时候,政府并没有一开始就镇压,也没有表现得十分蛮横,反而即使做出反应,并能够适当的考虑到舆论影响,做出让步。这些对于一个尚未进入现代政治体系的政治官僚集团来说,已经是很难能可贵的了,也是政府逐步走向开明的征兆。虽然请愿运动扩大的时候遭到了政府的暴力镇压,但他们在事后的让步也是应该注意的。
还应该在此指出,宪政改革中的两个方面并未得到切实的施行,还仅仅是方案。第一,虽然清政府在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但它仅仅”正是日本帝国宪法的翻版“,它所规定的君主权利事实上超出了一般的君主立宪政体中君主所能享有的权利范围,与专制政体下君主的权利其实相去不远。如果考虑到这些仅仅是由非正式机构编写的”法律草案“,而仅仅是由带有官方研究所性质的宪政编查馆编写的”大纲“,真正在国会中通过的宪法尚未出台,那就应该否认该文件是一个正式的宪法文件。第二,政府机构的简单改革也不应被当作政体改革,从根本上说,宪法首要的条件即为有国会存在,并通过宪法规定政体,政府机构重组反应的仅仅是政府对内部只能部门的调整,也可以当成是为开国会和政体最后确定之前的政治缓冲期的一种临时安排,真正的政体改革并没有开始。
从这些改革的现实结果来看,清廷所面临的岌岌可危形势不但没有因此而得到暂时的缓解,反而诱发了许多先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加上清廷在其他方面改革的失败措施造成的恶劣后果,使危机进一步加深了。前面提到的”预备立宪“计划引发了社会舆论的焦躁情绪,人们往往处于冲动之中,任何一个小事件都可能在得不到控制的时候激变为打规模针对政府的抗议行动,从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咨议局的成立使社会精英们容易形成政治利益团体,他们每天在一起议论时政也比较容易在心理互动中产生得寸进尺的要求。比如,当政府已经答应速开国会的时候,一部分激进的人士就增加了信心,希望通过进一步施加压力以得到更打的让步,政府不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就成为社会上带有悲壮色彩的英雄,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和支持,使更多的人参加进来,并采取更加激烈的行动,从而导致政府陷入孤立,最后不得不以暴力镇压的方式平息这种冲动。地方自治运动也是一样。它让地方官僚与地方上的社会精英之间形成一种默契,结成政治利益集团,地方政府甚至有时支持地方咨议局针对中央政府的抗议行动和抨击言论。这些如果站在政府的立场上看,对于改革的顺利推进显然是不利的。这样,政府就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之中,一方面,现实的政治形势要求它这么做,但他这么做又不能使社会的要求得到满足,反而容易诱发出对它自己更加不利的政治要求。换言之,不改革是亡,改革了也是亡,而且更早了。
自同盟会成立至武昌起义前夕,凡6年间,同盟会和受同盟会影响的国内其他反清分子组织和领导了11次规模较大的武装起义。它们是:(1)1906年12月由同盟会骨干刘道二、蔡诏组织发动,由湖南会党领袖龚春台具体指挥的“萍浏澧起义”;(2)1907年5月与孙中山有联系的会党领袖陈涌波领导的潮州黄花冈起义;(3)1907年受孙中山指派的会党领袖邓子瑜领导的七女湖起义;(4)1907年7月光复会会员徐锡麟发动安庆起义;(5)1907年8月会党出身的同盟会会员王和顺领导的钦州防城起义;(6)1907年12月孙中山、黄兴直接领导的广西镇南关起义;(7)1908年3月黄兴直接领导的马笃山起义(又称“钦廉止思之役”);(8)1108年孙中山委派会党领袖黄明堂领导的云南河口起义;(9)1908年11月安徽岳王会成员熊成基领导的安庆新军起义;(10)1910年2月同盟会会员倪映典(原岳王会会员)领导的广州新军起义;(11)1911年4月黄兴直接领导的广州“黄花冈起义”。
除了这些发生在西南边陲且均未成功的起义之外,国内尚有各种反政府活动,其中尤以1911年发生的保路运动为最。这六年恰好是清廷宪政运动的实行时期,他们对改革多少也是有抵消和抗拒作用的。同时,这些起义的发生说明,宪政改革并未能有效缓解国内的政治危机形势。作为一次“政治近代化的努力”,清廷所遭遇的政治环境也是极其困难的,甚至可以说有些不幸。
1908年,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先后去世,溥仪登基,改元宣统,由载沣摄政。慈禧太后虽然凶残贪婪,但她遇事有决断力,操权柄已有40余年,政治经验丰富,各省督抚有很多人是她提拔起来的,对她怀有敬服感情。她的去世使政府改革失去这些督抚们的有力支持。光绪皇帝在戊戌维新中树立了一个开明皇帝的形象,它使许多立宪派在心理上有所寄托,不肯贸然反清反帝。比之于这两人,载沣和隆裕太后无论是政治经验、政治号召力、还是政治权术都是不足的,都不足以领导改革。载沣“做一个承平时代的王爵尚可,若仰仗他来主持国政,应付事变,则决难胜任”,“隆裕太后之为人,其优柔寡断更甚于载沣,遇着极为难之事,只有向人痛哭”。“两人不仅平庸无能,还勾心斗角”。1908年之后,国内立宪派加紧活动,意欲谋求速开国会,使政治加入了一个不稳定因素;国外的革命者也一直都在准备起义,政治形势危急,但国家的政治权力却落到了更加“平庸无能”的人手中,这对改革而言自然是非常不利的。载沣的无能和短浅果然导致了“皇族内阁”和“铁路国有”政策的出台,而这两个政策正是引发保路运动和清王朝灭亡的导火线。
四 反抗者的枷锁:宪政面临的现实环境
应当说,清廷在最后的这几年里的改革无论是对挽救民族危亡还是对挽救王朝灭亡来说都是诚心诚意的,也是有些成效的,但他们还是遭到了灭亡的命运,这除了上述的一些技术层面上的因素外,还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
1 政治认同危机
中国学者好以中国晚清与同期的日本相互比较,认为中国的改革的问题仅仅在于技术上的原因而失败了。其实,这些学者至少忽略了两者之间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日本在变革开始之前已经通过倒幕运动打破了以前的割据局面,重建了中央政府的威信和权威,也重建了一般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认同,而且,日本的民族文化心理中还有“忠于天皇”的成分存在,这些对晚清政府来说都是没有的条件。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众所周知,人民对它已经毫无信任可言,它也没有在任何一场战争中取胜,历史也没有给清廷提供其他整和政治认同的机会;中国文化也不支持对皇帝的无限崇拜和效忠。与日本民族的天皇崇拜心理相比,中国的文化心理更倾向于现实主义,中国历史上的王朝兴替也让人们相信一个王朝在它的末日来临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挽救它,只有“顺天革命”,而清末的情形恰好和历史上所有已经灭亡了的王朝一样,暴露出了灭亡的征兆,人们有理由相信这个王朝已经走到了自己的终点了,没有人可以挽救。与其说一般的下层民众期待现在的王朝通过改革来实现政治的清明和对他们生活环境的改善,倒不如说他们更希望能有一个新的王朝出现。
1901年以来的新政非但未能接触原先的政治危机、改善人们的生活状况,反倒增加了许多原本没有的捐税。沉重的民族灾难和艰难的生活环境逼得农民们造反,下层农民群众纷纷起来反抗苛捐杂税,其规模和声势之大、范围之广都是1901年以前太平天国以外的任何反抗运动所不能比拟的。根据不完全的统计数字,这样的反抗活动“1905年为103次,1907年为188次,1910年增至266次”。下层民众用这些行动反映的或许不是对新政的态度,但是,这却能表明他们并不甘心和清政府死在一条船上,他们不愿意忍受官府以新政为名增加的经济负担。在长沙的饥民暴动中,甚至有人喊出“抚台给我饭吃”、“把抚台拖出来杀死”的口号。这说明,在政治危机当中,政府没有能让民众和自己同甘共苦,也就不可能度过难关了。
就社会的中上层来说,已如前述,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的先后去世已经使许多官僚士绅放弃了对现政府的政治认同。在支持宪政的人当中,官僚一般倾向于日本的立宪君主模式,士绅和政治无权者则比较倾向于英国的君主立宪模式。政府本身当然希望是日本模式,因为日本模式下的宪政中皇帝保留了最大限度的权利。但是,政府在声称仿照日德模式进行改革的同时却推出了一个“皇族内阁”。皇族内阁不但让倾心英美的立宪派们感到失望,也让中国支持宪政的官僚们感到不满,因为这明显是皇族希望利用组阁的时机从汉族官僚手中夺取已经失去了的权力的举措,这严重的伤害了汉族官僚们的既得利益。海外的立宪派声称“保皇立宪”,但他们所“保”的是光绪皇帝,而不是随便一个什么皇帝,而且,他们百日维新期间和漂流海外之后的言论中一再反映出他们对英美模式的钦羡之情;国内立宪派如张謇者,则希望新兴的士绅阶层能够在新的政治体制中与皇权体制下的官僚和贵族们共享政治权利,他们的目标虽然没有言明,但在方向上却是指向英美模式的。“皇族内阁”的出台对他们在感情上造成的伤害疏远了他们和官方之间的距离,减少了他们对官方改革诚意的信心。
清政府本身在社会公众和下层社会民众中的形象本来就不是很好。虽然在表明改革决心的上谕中显得言辞恳切,但戊戌政变对人们造成的影响依然存在,人们有理由担心这次的改革宣示仍然是官样文章。政府在一般民众心目中的形象本来就不开明,对西方事物虽然一直宣称有学习的兴趣,但同时却在政治上大批的选用保守派官僚,外界形象比较开明趋新的袁世凯等人则一直受到压抑和排斥、打击。政府基层官吏的形象也没有丝毫的改变。相比于日本倒幕运动以后“上下一心”的状况而言,晚清政府的形象缺乏必要的亲和力去整和人们的政治认同。
2 社会系统紊乱
中国长达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没有受到体制性威胁的原因在于,中国古代社会存在一个超稳定系统。士绅、官僚和皇权之间的互动使基层社会系统保持着外人难以想象的稳定性,每次大规模的社会动乱之后,社会系统仍然能依靠这个超稳定系统进行自我修复。在这个超稳定系统中,地主的土地兼并和商业的发展繁荣属于“无组织力量”,这些力量的发展壮大破坏了原有的平衡状态,打破了这个超稳定系统。所以,每当王朝结束的时候,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和商业繁荣就出现和扩大;每个新王朝的初期就垦荒分地,以致商业发展。清代的土地兼并从乾隆后期开始出现和扩大,1840年以后进一步扩大;商业在鸦片战争以后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绅商作为一个新的权势阶层已经渐趋形成,并开始谋求政治上的权益。所以说,以往的超稳定系统已经遭到了破坏,而且,这次的破坏不是内生因素,而是来自外界的干扰,根本不可能得到修复,王朝的灭亡也就在所难免了。
“在传统的四民社会中,‘士大夫’已成为一个固定词组,‘士’是‘大夫’即官吏的基本社会来源,道统与政统融为一体”,读书识字的直接目的就是做官。清末以后,大量的下层知识分子却并未许身科举,而是另谋出路。比如著名的王韬就从没参加过科举考试,曾经试图加入太平天国起义,后来又先后在上海和香港为报纸撰写评论为生。这种情况并非个别,与此相类的还有为外国资本充当买办和代理人的,服务于近代企业、从事技术性工作的。张謇考中状元后也没有走上宦途,而是竭心尽力的创办现代企业。王韬和张謇这类人不同于传统的知识分子,他们一方面并不委身仕途,另一方面又仍然保持在政治体制之外关注政治。这种人的大量出现,形成了一个“公共空间”,成为政治干预力量,改变了原来农村中的“大共同体社会”结构,使官府的权威变成相对的,经常出现绅商对抗官府的局面,官府有时还必须做出让步以换取地方社会精英政治支持。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因为顾及民间舆论而不敢贸然废掉光绪皇帝就是最好的例证。在同一次事件中,上海商人经元善以布衣身份上书朝廷、干预国政而不担心遭到报复也说明了新兴的绅商阶层的权利和政治参与自觉。
有清一代,民间的秘密反清组织一直存在,后期逐渐变成秘密社会类型的帮派和会党。太平天国运动结束后,余部辗转流落到各省成为秘密社会的新成员。清末的政治危机和下层人民的现实生活处境恶化加剧了这一现状,义和团就是一种秘密组织的反清力量,孙中山在组织兴中会的早期采用的也是秘密社会的组织方式,后来又利用这些组织在国内发动起义。秘密社会的成员成分复杂,来自各种社会阶层和行业的都有,但他们往往是有对抗官府统治的一种有组织力量。同盟会成立后,会党在同盟会的影响下吸收了更多下层社会的社会精英,组织形式也变得更加严密了,他们开始有组织的抵制官府发各种政策,甚至有时鼓励下层民众反抗官府,充当主导力量。清廷财政紧张,地方上无力镇压,只能坐视它们日渐壮大。
鸦片战争以后,原有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系统都被打乱,上面说到的仅仅是一些在近代史研究中关注比较多的方面,更多的社会变化还没提及。这种状况的存在使官方政治行为在基层取得的成效大打折扣。这些新的社会势力也非常容易变成政治参与力量,如果缺乏有效的化解对策和吸纳渠道,就很容易引起他们在民间的对抗行为。宪政运动触及不到这些距离下层民众社会,人们往往是从这些人那里知道新的政策动向,然后做出反应,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更为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宪政改革的几年里,同盟会的努力使这些潜在的力量转变成现实的政治干预力量,最后和他们结成反清的联合阵线。换句话说,官方的改革在下层社会往往是遭到抵拒和反抗的,官府和民众之间存在着紧张的对抗。
3 政治系统的低能
作为一次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宪政不但需要中央政府的有力领导,也需要地方官僚的配合和切实执行。清末时期的政府信誉众所周知,从最高层的慈禧太后以至最基层的普通公务人员,无不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中央发布的改革政令到了地方基层政府往往变成收取苛捐杂税的新借口,或者成为官与民争利的行为,比如著名的路矿权之争。官府首先将路矿权出让给外国资本,国人出于爱国心驱使集资从外国资本手里赎回以后,正准备自己营运的时候,政府又想把路矿权无偿的“收归国有”,引发各地广泛而声势浩大的保路运动和保矿运动。
满洲贵族以一个小民族入主中原以后,为了防止汉族文化对满族的同化和汉族官僚掌握权力,长期以来,一直都在政治上对汉族官僚怀有戒心,在地方制度设计上把官吏当作皇帝在地方上的办事奴才。太平天国运动暴发以后,满洲贵族依靠自己的实力无法镇压,只好选用汉族官僚,同时由于战时需要,把很多原本属于中央的权利下放到地方督抚手中。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以后,地方督抚中已经有一半以上的人是汉族官僚,他们所拥有的权利也比以前的督抚们大得多,经济和政治皆然,军政上更成尾大不掉之势。1898年,中央主导进行戊戌维新,但中央发布的政令在地方上就只有湖南等少数地方才有回应,大多数地方则置若罔闻。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清廷的政治存在受到威胁,中央下令全国各地督抚“勤王”,但李鸿章、张之洞等人却擅自与敌国签定条约,约定“东南互保”,置清廷生死于不顾。很多官僚在自己的辖区内任用私人,安排亲信,经营自己的势力范围,把治下之地偷偷的变成一个个的“诸侯”,然后,又与地方士绅结成利益共同体,中央诏令到达地方以后,督抚们往往不是遵行,而是看实行是否于自己有利才决定是否实行,如果可能危及自己的既得利益则以“民意”为借口拒绝执行。后来的一篇时政评论文章对此说到:“前清督抚,常利用其中国地位,以论其狡狯之伎俩,当民气强盛时,豫揣中央之意旨必将屈从舆论,则竭力鼓吹发扬民气,藉人民之后援以抵制中央。”1909年,国内暴发谋求速开国会的请愿活动也是受到地方督抚们的默许和支持的。
在中央,袁世凯势力的过于强大引起了皇族们的不安,还有各种复杂的利益同盟斗争夹杂其间,使政府的改革方向总是出于摇摆之中。身为军机大臣的瞿鸿机本来是政治改革的倡导者和积极筹划者之一,但在编纂改革方案时却从个人利益出发,阻挠预备立宪。袁世凯是地方督抚中对政治改革反应最积极的一个,但他却在暗中联络奕匡排挤岑春煊等政治异己力量,企图在内阁中安排自己的亲信徐世昌、段祺瑞等。慈禧太后死后,载沣借组阁之机排挤袁世凯和其他汉族官僚。“在官制改革后的13名内阁大臣中,满人占7人,蒙古人1人,汉族官僚仅5人,连原来规定的满汉对等的比例都不曾达到,所谓‘平满汉畛域’便成了欺人之谈”。预备立宪和政治改革不但没有取得政治上的实效,反倒成了官僚们相互倾轧和排挤的机会,各种利益集团都想在这个名义下混水摸鱼,捞取好处。
1908年以后,宪政运动进入实质性阶段,本来,在这个阶段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该团结一致以共度难关,不利实践对人民的政治承诺,整肃官场风气,加强中央权威和地方势力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宪政才有可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但现实却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僚们假公济私、争权夺利,中央权威继续下降,地方势力则更加公开的和中央抗衡,政府效率下降到了最低限度,宪政运动不能成功也就可以理解了。
4 政治参与爆炸
1905,戊戌政变后一度复辟的科举制终于被废除。作为一种政治和社会制度,“科举制是一项集文化、教育、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功能的体制,他上及官方之政教,下系士人之耕读,使整个社会出于一种循环的流动之中,在中国社会结构中起着重要的联系和中介作用”。它的存在使知识分子至少可以和政府保持表面上的真挚方向一致,让他们不至于站在政府的对立面从事反政府的活动。科举制被废除标志着知识分子和现存政治体制之间的关系断裂,他们多年来汲汲以求、皓首穷经的努力一旦遭到官方体制的遗弃,引起的情绪反弹是不言而喻的。
毫无疑问,任何制度上的变革都将出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在制度变革开始之前,必须进行配套的制度改革以化解这些即将失去一部分利益的人能够平稳的过度到教为平和的格局中去。如果配套制度尚未准备完全就忙着进行实质性的制度变革必将引发社会抗议运动,由此带来的政治风险也是十分巨大的,在着手变革这种制度的时候也应当做好承担和化解风险的准备。从1901年到1905年,“张之洞与袁世凯等人关于科举制的奏折所提出的办法几乎是一月一变,一变就是跃进一大步;前摺所提议的措施尚未来得及实施,新的进一步建议就接踵而至”,一个新的制度始终没有在这些关键的改革主导者之间达成一致,也就没能建立起来新式学堂能否吸纳如此众多的知识分子尚未可知,却始终都被忽视。年轻人还可以出洋留学,多年接受传统的科举考试训练的人则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知识结构上都已经基本定型,不可能在短期内适应新的教育方式,他们是这一制度变革中的真正利益受损者,只有被迫开始适应其他的社会工作。在从事其他社会工作的同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式的传统士大夫的政治关怀被没有消解,他们仍然希望能以其他方式表达他们对政治的意见。强烈的不满混杂在这种传统的政治关怀之中最后成为他们积极评论时事、关注政治并参加其他类型的政治活动的动力。在后来的地方咨议局就有大量这类科举失意者,他们的声音往往是最激进的。这不可能和他们曾经被抛弃过没关系。
甲午战争以后,除了政府公费和其他资金资助的留学之外,也开始出现大量的自费留学者,日本地理上靠近中国,文化上相近,很多人都首选日本作为留学地。在日本,他们一面学习政法、工艺之类的西学,一面接受革命者和保皇派的政治宣传,有时自觉参加政治活动,发展到后来,就自己组织政治活动。有许多人为革命的宣传所吸引,加入革命者队伍。“有关留日学生人数的统计,1908年为180余人,1905年为8000多人,正式停止丙午科举考试的1906年则多达2万人以上”。大量具有政治热情的青年受到政治宣传的鼓舞和现实的政治活动训练之后回国,必然在民间和体制外形成一股极其庞大的政治参与力量。同样,政府没有办法小姐和转移这种热情,也无法平息他们对时局的抱怨,更无法抚慰他们“救亡”的冲动,只好任其自流。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并不是社会下层,而是社会精英,他们返回民间社会以后散落在各种社会群体中间,影响着他们身边的人对时局的态度,一旦遇到什么政治突破口就会产生广泛的社会动员。
这两个群体无意是社会精英,在后来声势浩大的请愿运动、抗议活动,甚至是农民暴动中都有他们的身影闪烁其间。宪政作为一个近期政治目标使他们产生相互之间的认同,进而促使宪政运动变成了一个政治突破口。参与政治是他们真实的目的。至于立宪则不过是他们争取社会舆论同情和支持和一个话语策略罢了。在后来请求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中爆发出来的正是这种政治参与狂热。那时,事实上,无论政府做出多大的让步,他们也是不会得到满足的。在这种时候,政府的初步让步正是对他们这种狂热的让步,过多政治上的退守往往激起更进一步——有时甚至是过分的——的要求,他们在新的目标下达成一致后就会促成更大规模的政治参与浪潮。
总之,一场立宪运动要想取得成功,就至少要注意到上述的环境条件:1、广泛而统一的社会政治认同,使政府能够全力以赴的促进改革;2、开明而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这使保证改革的方向和节奏受到控制;3、高小而统一的行政系统,使改革的每一个步骤都能在地方上取得进展;4、做好配套的制度改革,扩大过渡时期的政治参与空间,转移和降低政治参与膨胀带来的风险。晚清政府不能具备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反而常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又不能整和人们的政治诉求,常常使刺激政治潜因,最终导致了辛亥革命在偶然中成功,他们的政府和改革计划也就一起进入坟墓。
五 尾论
近代中国历史始终是以两条线索存在的,一个是以反抗清政府为直接目的的革命,一个是清政府在内外刺激下的各种应对。这两个线索之间相互摩擦、互动,但是,它们都必须在自己的许诺中给中国人一个“富强”的前景,否则,就不能得到支持。“救亡压倒启蒙”是中国近代历史的基本线索,任何社会运动都必须为“救亡”服务。宪政也是一样。重新检讨这段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传统的社会和政治体制都已经难以为继了,社会革命正在悄悄的进行中,相配套的政治革命必然到来,问题仅仅在于是以激烈的社会动乱和暴力实现,还是以温和的、渐进的改良方式实现。如果清政府的宪政改革真的取得成功,事实上也是一种政治革命,因为它必须打破既存的政治格局,实现传统政治体制向现代政治体制的转换。这种转换发生之后,皇帝是否保留都仅仅是一种象征,实质性的政治革命在历史中不可避免。
检省世界上比较成功的宪政国家的历史经验,人们往往忽视了一个因素,这些国家都是在经历了一次广泛的社会革命和思想启蒙之后,社会阶层分化已经趋于完成,人们崇信民主和自由这些现代性价值,社会公众对政府有比较强的政治认同,基层官僚体系在革命中受到整顿、有效率且与中央政府做了比较明确的权限划分,社会基本进入稳定时期,中央政府有能力和决心领导这样一场政治革命。而中国晚清时期的现实情况与此恰恰相反:社会上危机四伏,中央政府权威崩解,地方基层官僚体系中贪渎成风且效率低下,人们对政府持普遍的不信任态度,革命正在酝酿和发生中,改革进程随时都有可能被革命打断。实行宪政并不是化解既存政治和社会风险的手段,而是在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历史时期以后,为了谋求长远的稳定而在制度上进行的政治变革。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宪政在这时普遍的被人们当成一种救亡手段,这本身就是存在局限的,在有时还是人们寻求认同所采取的话语策略。而他们本身对于宪政是否理解、他们自己能否为宪政做出建设性的努力还值得怀疑。
慈禧太后与张之洞在1906年的一次对话中问张之洞如何平息出洋学生排满,张回答“只须立宪,此等风潮自然平息”。这很能说明清政府对于改革的态度,他们在做出“预备立宪”决策时的主观目的就是挽救王朝危亡,平息革命,化解政治危机。但事实上,我们可以从上面的讨论中看出,宪政不但没能起到这些作用,反而在很多方面充当了革命的催化剂,为革命的到来准备了很多条件,为一场深刻的社会变化和广泛的社会动乱埋下了伏线。在这背后,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历史的吊诡之处,当社会危机已经积累了很长时期的时候,过多的反抗反倒容易加速反抗者的灭亡,使革命更早的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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