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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索要多付嫖资,被打重伤索赔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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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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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到美容院享受130元的特殊服务,小姐以没有使用避孕套为由多要300元,在美容院几位壮汉的威逼下,李某不情愿的掏出了钱。事后,李某的朋友陈某帮着到美容院索要多付的300元,被美容院10多位壮汉打成重伤。打人者下落不明。
     无奈,陈某起诉了李某,要求支付赔偿款15万元。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侵犯了社会公序良俗,违反了法律,不予支持。

     其实,陈某起诉美容院还有可能获得支持,因为打人者是美容院的员工,起码美容院应承担补充责任。


      另:农村常发生一户代表亲戚抽取地号,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代表人无力举证代理授权。宣布无效,将动摇承包地的权属状态,况且,亲戚代理已经是习惯性做法。故法院一般按表见代理处理,认定代理有效,合同有效。

      有时,农民举证不能,说: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但是,法律讲的是证据。有理不见得走遍天下。
发表于 2010-3-8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就是啊,他应该起诉美容院才对。看来陈某真的只是位猪头猪脑只会用蛮力的莽夫而已。
第二点也能叫表见代理吗?我认为如果以前抽号或其它事宜都由亲戚代理,而在其后的一次抽取地号后,被代理人想推翻其带亲戚的代理行为否定代理结果,此时应该按表见代理处理;反之,如果以前没有委托其亲戚代理一些事宜,就不能认为此次代理为表见代理,尽管农村亲戚代理已经是习惯性做法,也要因人、因事而异。虽说习惯成自然,不过在法治不断普及的今天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更应该积极引导把工作做得更细致些,在事前予以说明防范,也许只是一两句话的事就可以免得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2# 雯雯



    説的很有见地。我这里指的是,如你说的:在一个村里,过去有过代理行为,或被代理人有过口头表示等,使村委会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视为表见代理。否则,不行的。谢谢指点。
发表于 2010-3-9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回复 3# 刘凤悦


    我看的经济法有这方面内容,就随手写了两句,现在看来还是没有认真仔细的读题啊!呵呵,这要是考试可就麻烦啦!还请多指教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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