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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去世母亲遗产,还不想让丈夫染指,怎么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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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6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朋友提得关于继承的问题
      今天有个朋友问了一个关于老人去世后,遗留有房产,如何办理有关继承的问题,我感觉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有很多朋友不一定了解这方面知识,就将我个人的解答写下来,供朋友们参考。
      
      问题是这样的:我这位朋友母亲刚去世,父亲还在,姊妹三个。她想把父母亲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又不想让自己的老公享受父母的房产,她哥哥妹妹都同意放弃母亲这一半的继承权。如果她父亲立遗嘱去世后把自己的那份也给我这位朋友,行吗?她现在就不办房产过户了,等到以后全继承就是免税的,遗嘱公证是有期限的吧?
      答复:
      首先明确一点,这套房产是她父母的共同财产,她母亲去世以后,这个房产就发生了继承,其中房产的一般是她母亲的遗产,而另一半还是属于她父亲所有。你这个朋友的问题有三种办法可以解决:
        第一, 就是她的另外两个姐妹和父亲都放弃继承她母亲的遗产继承权,母亲的遗产由她一个人继承,然后,父亲那部分房产赠与给她,这样现在就可以过户到她的名下。
     优点是,房产现在就可以过户,防止将来有麻烦。缺点是,继承他母亲的那一部分有配偶的份额,父亲赠与的那一部分可以约定没有配偶的份额。
   
        第二,姐妹三人都放弃继承,父亲继承下来,然后过户到父亲名下,然后父亲再赠与给她,在赠与的时候,可以写明只赠与给个人所有,这样就没有配偶的份额了。
     优点是,能马上过户,没有配偶的份额。缺点是,费用比较高。
  
        第三,也是她们姐妹三人都放弃继承,由父亲一人继承,然后,父亲给留下一份遗嘱,指定由她一人继承,在父亲去世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优点,费用较低。再就是将来办理遗嘱继承时配偶没有份额。缺点,父亲可以随时变更遗嘱,如果父亲再找一个老伴,可能会有更大的麻烦。

      我的建议,按第二种方法去办,虽然花钱多点,但是,比较稳妥,不宜留有后患。第三种方法也可以考虑,遗嘱公证没有期限限制。

      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0-3-7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学习了,家里亲属就因为和这类似的事发生了许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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