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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3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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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河北
您好,我们是电视传媒的,因为最近网络里大家对捡包这件事都很关注,所以我们有个想法,如果捡包的那个人再不还包,是不是我们可以就公民道德和法律问题做一期专题节目在电视上播出,当然这其中要播出捡包人的视频资料,想咨询一下我们该走哪些程序?该注意哪些问题?如果捡包人在此期间通过什么途径将包还给了失主,我们是不是就不能再做节目了呢?谢谢。
复问一句,失主这样是否也违法了呢?图片的始发者、图片转载者和PS图片者,是否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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