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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忌“翻烧饼”,无地莫“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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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我国实行的是农户家庭承包,一般耕地三十年不变。现在,一是由种地交税,变为国家给种地者补款;二是可以出租、转包、入股,有的户因女儿出嫁、老人去世等减了人口,子女都在外上班,把土地转租他人,可以享受国家补助,还能另得租金。可是,有的户,娶媳妇、生小孩,增加了人口,人多地少,心里很不平衡。

          这里解释一下:

          承包期内农户新增人口也对其家庭承包的全部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只要二轮承包时其家庭承包到了土地,就不存在该农户新增人口无承包地问题。

          对新增人口无地种,解决无地农民生存难题的途径:

          一是用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地、自愿交回的承包地解决;

          二是转移就业、最低生活保证。

         三是经营权流转:转包、转让、出租、入股、互换等用经济手段解决;

         四是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等办法。
发表于 2010-1-2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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