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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日前,常州市武进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件票据诈骗罪案。
“我表弟他事先是知道汇票已经挂失了的,他是怎样贴现的,我不知道,我也没有让他去贴现,他是自己主动干的。我已经退出了赃款,恳请法庭轻判!”被告人丁某在法庭上竭力为自己辩解。
承兑汇票挂失后被贴现
2007年1月,常州某公司失窃了三张面额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在当月先后办理了挂失手续。经过辗转周折,这三张已经挂失的汇票被周某、张某搞到了手。
同月下旬,经过张某的穿针引线,周、张二人找到了丁某:“丁大哥,我这有三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帮我贴现一下,急需用钱!”丁某接过汇票,心生怀疑:“哪里来的汇票?”张某答道:“就说能不能帮忙吧,哥们儿一场的!”再不好意思多问的丁某随即应承了下来。没想到,事情异常顺利。
丁某拿着三张汇票在自己公司会计顾某那里贴现得到现金10万元,拿到钱后,丁某赶紧就把钱全部给了张某二人。但当顾某拿着汇票到银行兑现的时候却被告知三张汇票都已经挂失了。丁某知道后,气愤不已,打电话给张某要求把钱还回来,但张、周二人声称钱已经没了。这下可把丁某急死了,钱自己一分没有花,反而被别人追着要钱。
挂失银行承兑汇票两次贴现
正在丁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时,远房表弟刘某的一番话让他颇为心动:“哥,这事还不好办?交给我吧,不就是三张汇票嘛,不就是挂失了嘛,只要是真的,我就能帮你贴现!”将信将疑的丁某仿佛看到了希望,心里琢磨着,要是能贴现,正好可以把钱还给顾某。于是,丁某把一张20万元的汇票给了刘某。真是没有想到,没过几天,刘某就把在徐某那里贴得现金19.7万元中的10万元交到了丁某的手上,并说:“剩下的钱,过一段时间再结!”发现受骗后的徐某,找人要钱,孰不知钱已经被“瓜分”了。无奈之下,徐某赶紧报案。
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刘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已被挂失而作废的银行承兑汇票仍予以使用,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票据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鉴于本案赃款均已退清,对二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丁某当庭能如实供述本案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丁某、刘某犯票据诈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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