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不仅严重影响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给患者及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与精神压力,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顽症。
一、患者死亡,家属行为过激。
今年11月26日晚8时左右,滦县人高某(男,28岁)因双下肢无力,在妻子的陪同下,到某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患者本人要求化验血钾,经化验,患者血钾为2.033(正常值3.5——5.5),接诊医生以周期性麻痹、低血钾症收住院治疗。
患者自晚9点住院输液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突然出现危险症状,医院立即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至27日0:20抢救无效,患者死亡。
患者死亡后,家属情绪激动,认为属医疗事故,当场抢走了病例和输液空瓶,并将值班医生、护士和院长扣留在护理站,对上述人员进行推搡谩骂,该镇派出所干警到现场多次劝阻无效。
死者家属在医院门口摆放了花圈,把尸体停放在医院二楼楼梯间内,在医院一至三楼燃烧冥纸,并与医院医护人员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致使医院原有47名住院患者全部被迫出院,医院门诊量由原有100余人下降为10人左右,卫生院无法正常运行。死者家属行为严重影响了患者就医和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处置得当,事件妥善化解。
1、依法处理为前提。县卫生局结合该镇中心卫生院到市医学鉴定委员会进行了鉴定,结果为非医疗事故。
2、有情操作为宗旨。卫生系统给予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困难补助。
3、平稳有序为目的。召开见面会。
三、总结反思,带来三点启示。
1、依法解决的公心。既要依法追究医院及医护人员的责任,又要对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对家属讲明利害关系,坚决予以制,依法处置。
2、执政为民的诚心。
3、维护大局的责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