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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别忘及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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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5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某公司最近遇到一桩麻烦事,一名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老太太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说是公司的车违章驾驶,将她撞成了八级残。仔细一了解,原来肇事车辆是四年前公司卖给一私人的二手车,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购车人无力赔偿,老太太便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车辆虽未过户,但公司将车交付购车人后不能管理支配该车,也不能从该车的使用中获取利益,事故的发生没有公司的意志和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尽管这样,公司还是不得不抽出专人应诉,既浪费时间,又影响正常工作。当初不过户是少了一事,可现在却平添了不少麻烦。
  现在的有车族越来越多,二手车辆交易也不在少数,奉劝卖车的朋友,车辆交易后,还是不要怕麻烦,及时过户吧。

发表于 2008-12-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车辆实行实际控制人说和利益说,谁控制、谁得利益谁承担肇事的责任。
但应当及时过户,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楼主说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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