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河北省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5】1号)和所附《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法案》,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现场考察专家评选等程序,县农业农村局拟确定连柱家庭农场、聚缘家庭农场、荟欣贤家庭农场、怡君家庭农场、佳华家庭农场艺福园生态家庭农场、双盛家庭农场等7家家庭农场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2025年2月18日至2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姓名,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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