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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生活网互联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受理与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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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6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相关管理办法。
一、举报渠道
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举报渠道,包括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邮箱及举报投诉平台,举报平台入口有“河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标识,并链接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平台和河北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以及本网站举报入口,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
二、机构和人员设置。
网站编辑部为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部门,编辑部工作人员为举报受理登记人员。
三、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时刻关注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等渠道的动态,并负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
四、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不受限制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提供其他通讯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核查情况。同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遵循及时受理、快速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举报投诉内容不属于本网站处理范围的,应及时告知举报人,有条件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六、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本网刊载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举报投诉受理。
(一)受理登记
1.受理来源分为来电(邮件)、来访、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方式。
2.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实行首(问)接负责制。接到举报投诉时,最先受理的人员应当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对来访举报的,应指派专人接待;对电话举报的,应指派专人听取内容并做好记录;对书面举报的,应做好登记并后附原件。举报投诉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由举报投诉人自愿陈述,不得因匿名举报投诉而拒绝受理。
3.不属于本网站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先向举报投诉人说明,告知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4.投诉举报案件受理人员应做到态度热情礼貌,语言文明规范,处事认真严谨。
(二)报告和交办
1.对受理的举报,由受理人及时向总编辑汇报,签批后立即交由值班编辑或者技术部门进行处理。
2.值班编辑和技术部门接到交办件后依法依规对违法和不良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并做好记录。
(三)反馈
1.举报投诉处理完成后,应由首接人员向举报投诉者及时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2.对于有关部门移送的举报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将查处结果向交办、移送的相关部门反馈。
八、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九、在处理举报投诉受理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对检举、揭发、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与投诉、举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玉田生活网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6392961/135828517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utian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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