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中秋节的“送份”习俗
玉师 冯立然
在窝洛沽镇及以南的乡镇有一种习俗叫“送份”。
一般是在中秋节的头一天,或者在中秋节的当天下午,娘家给出阁的“姑奶奶”送份。礼物一般包括:四块月饼、苹果,梨,还有“糖饼”。所谓的“糖饼”就是放大版的发面糖包子,直径约有一尺,通常以红糖为馅,也有用芝麻糖或芝麻盐作馅的。送份的人一般是“姑奶奶”的兄弟或侄子。
据说这与民间广泛流传的“八月十五杀鞑子”的故事有关。
故事中的“鞑子”一般是指元朝的统治阶级。由于蒙元统治者对汉族人实施了严苛和残暴的统治制度,尤其是“家鞑子”对百姓的监督管理,更是激起了汉族人的强烈不满。人们决心要除掉“家鞑子”,于是利用过中秋节,大家“送份”的机会,把杀鞑子的信息写在绵纸上,藏在月饼里,传送出去。
中秋节晚上,以酒肉美食麻痹“家鞑子”,子夜大家一起动手,一夜之间就杀光了“家鞑子”。
据说,这个段子是清朝中后期的白莲教首先草创的原型,在清朝后期的义和团运动期间推广,辛亥革命前夕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全面爆发,是这三次运动为了推翻清朝统治者(义和团运动中还适用于八国联军)而进行的内部思想宣教程序。
除了“送份”这个习俗,还有一个旧例是针对“姑奶奶”的:宁可在家过个年,也不在家过月亮圆。
一般情况下,出阁之人都会遵守这个旧例,不在娘家过中秋节,元宵节和春节。
窃以为,这些节日对于中国人来说都是一年中的重要节日,人们都应该在“自己家”里过节,与家人团圆。女子出阁后,自己的家是婆家而不再是娘家,虽然血缘关系割不断,亲情关系紧密,相对来说你是个“外人”。所以人们用习俗和“例”强迫你在“自己”的家里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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