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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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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通过全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平台进行认证工作的通知》(冀社险函[2021]172号)要求,2023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2023年度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及时间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各类遗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年认证两次,上半年认证时间为1-4月,下半年认证时间为7-10月,认证期间内未进行有效认证的,系统将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二)企业、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工伤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时间为1-6月,认证期间内未进行有效认证的,系统将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三)按照文件规定,超过 12 个月未认证的,暂停其待遇发放。为避免因超过12个月未认证而暂停待遇发放,建议所有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认证一次。
二、认证方式
采取以大数据比对,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为主;窗口认证为辅的认证方式。为避免人员聚集,各经办机构要积极引导待遇领取人员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主完成认证;对于难以自主完成认证,确实需要窗口人工认证的,要合理安排时间,分期分批进行。
(一)自助认证。下载“河北人社”、易人社、电子社保卡等手机 APP (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自主完成。几个认证系统可自主选择。具体办法见附件。
(二)窗口认证。在县人社局开设窗口,各乡镇、街道办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热情为广大群众提供认证服务。
(三)上门认证。如遇特殊群体(个别人员因卧床不能自理、相貌变化较大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有效认证的),应积极提供上门线下认证服务,认证结果及时录入业务系统,同时反馈到升级后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平台。具体方法:一是由各村(社区)、乡镇(街道办)提供协助认证的证明;二是打印出待遇领取人员手持身份证和日历的照片并加盖公章,拍照时要带水印,水印内容为地址和日期;三是由县社保中心通过人工认证录入系统完成认证。
注意:原来使用的“老来网”或“老来”软件,已停止使用,待遇领取人员不要再用该软件进行认证了。
       附:
       河北人社认证操作指南
       电子社保卡认证操作指南
       易人社认证操作指南
河北人社认证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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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社保卡认证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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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人社认证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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