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2021年度 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补助资金 及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 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河北省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21】890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资环【2020】103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项目计划任务,现就我县2021年度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补助资金及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申报等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与2021年度三北防护林工程补助资金配套使用,合计1090元/亩。
二、补助对象
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采用植苗方法在无林地、宜林荒山荒地、迹地上进行的人工造林、更新,造林树种为乔木,且自愿申请并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造林面积5亩以上的乡镇政府、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造林大户等造林主体,总补助面积4500亩。
三、申报程序
(一)公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
(二)申报
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15日,符合条件的造林主体可进行补助申请,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到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5室或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填写,明确造林主体所在村、造林地点、造林时间、造林面积、造林树种等基本情况,并提供造林权属合同或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银行卡号复印件。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交由自然资源局或乡镇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聘请第三方验收单位按照递交申请书先后顺序进行验收,总补助面积4500亩,验满截止,申请期过后不再受理申请补助事宜,逾期不申报者,造成后果由造林主体自负。
(三)初审
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0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申报条件对造林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合格的限期修改,7月20日前提交,对于合同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造林地块不予通过初审,材料退回。
(四)验收
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31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第三方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检查验收技术规定》和《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检查验收管理办法》对初审合格的进行验收。以小班为验收单元,包括造林主体、林地权属、造林地点、面积、前地类、主要造林树种、初植密度、管护措施、造林完成时间、成活率等主要指标,经验收合格的纳入补助范围,并完成造林地块上图上表。
(五)公示
2022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7日,将拟纳入2021年度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补助资金及2021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造林主体以村为单位在乡镇政府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7天。
(七)补助资金兑现
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造林主体,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制作补助资金兑现花名册,采取财政建设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支付,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兑现。
四、后期管护
造林后5年以内,即:2022-2026年,由造林主体抚育管护,保证成林,期间不能达到《造林技术》(GB/T15776-2016)标准的造林地块,造林主体必须及时补植补造,做好营林抚育工作。
咨询电话: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科0315-6115830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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