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6月2日,玉田县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张丙新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来到位于玉田县郭家屯镇的玉田县烈士陵园进行了实地察访,并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闫液等人对玉田县烈士陵园管理保护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玉田县烈士陵园占地13200平方米,共在册1947个烈士,现有烈士墓255个。目前烈士陵园周边存在环境卫生状况不佳、道路不平坦通畅、仍有零散烈士陵墓等问题。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烈士陵园管理现状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建议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烈士陵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出入通行道路进行硬化修缮,对县域内散葬烈士墓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散葬烈士墓情况,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对散葬烈士墓进行集中安葬。
下一步,玉田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实地察访为契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全面履职,健全管理工作规范,维护烈士荣誉和尊严,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不断为弘扬烈士精神、守护历史记忆贡献检察智慧,持续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凝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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