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公安局
关于城区犬证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深入推进我县城区犬只规范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形象,扎实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城区犬证办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犬证办理范围
1.只给符合饲养要求的犬只办理犬证,对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导盲犬、辅助犬除外)及其它体高(肩高,即犬只正常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直线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纯种犬只和体高超过41CM以上的非纯种(不同犬种杂交繁育)犬只不给予办理犬证。
2.我县城区范围内(由北环路、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相连的内部区域)为重点管理区,饲养的犬只应当办理犬证。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犬只不做要求,但携带犬只进入重点管理区必须携带犬证。
3.居民每户只允许办理一个犬证。
二、办理办法
用手机微信关注“唐山文明养犬”公众号,点击功能栏中“养犬登记”进入“犬证申请”平台,按要求逐项填写犬主信息、犬只信息并上传犬只免疫证、房本(租房合同)、准养犬只等彩色清晰照片。
三、咨询电话
玉田县公安局:2536014、6110110
玉田县公安局
2022年6月7日
来源: 冀云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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