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这个属于儿童的特殊节日里,一位母亲从玉田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刘丽颖手里接过一份裁定,这是玉田县自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县妇联儿童工作负责人张丽荣、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刘丽颖共同与这位母亲进行了深入交流。剖析了宋某某的违法犯罪行为产生原因,并就宋某某在服刑期间和出狱之后,如何加强亲子交流、学习法律知识及教育和引导其遵纪守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对这位母亲进行了指导。同时,与宋某某进行了线上交流,鼓励他好好学习,认真改造,放下所有思想包袱,争取减刑早日出狱,成长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活出一个精彩的人生。
刘丽颖承诺,她将与这位母亲建立长期联系,及时与家长沟通宋某某的情况,持续关注宋某某的学习改造,积极推进对他的减刑,并在他出狱后帮助其学技术、找工作,早日实现回归社会、回报父母、报效国家。
据悉,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为推动该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玉田县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积极探索“依法带娃”的创新途径。县法院与县妇联率先推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就是玉田县创新性司法举措之一。相信这项针对失职父母进行指导追责的有效司法举措,定将照亮更多孩子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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