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四分局玉田执行大队对玉田镇东沈庄村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采取集中行动,通过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成功和解案件,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据了解,此案申请人与两名被执行人的父亲系老邻居,两宅院中间有合建院墙,因院墙墙基尺寸问题,两名被执行人妨碍阻止申请人搭建院墙,双方引发矛盾。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主办法官立即联系两名被执行人到现场确认院墙所盖尺寸,但两名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到场。玉田大队主要负责人亲自到现场查看核实房基地尺寸及四至,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工人现场测量尺寸后,进行正常施工,申请人对玉田大队的工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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