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宋春志副县长关于禁毒工作指示要求,玉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全面开展禁种铲毒工作,5月10日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行政处罚一人。
2022年5月10日,刑侦大队禁毒部门入户踏查至玉田镇小陈府村时,发现该村村民许某家中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现场铲除1株已开花罂粟及9株罂粟幼苗,并收缴少量罂粟籽。
经询问,许某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教育,违法人员许某深刻认识到违法过错,保证今后不再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公安机关提示:
毒品原植物罂粟、大麻,种一株也违法。经公安机关处理又复种的,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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