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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起,玉田这些老人可申领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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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玉田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将于12月13日起集中受理
玉田县民政局
关于集中办理2022年城乡高龄老人
生活补贴的公告

自2021年12月13日起,玉田县民政局集中受理2022年城乡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请于1942年及之前出生的玉田县户籍且常住本地的高龄老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申请,集中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生活补贴自2022年1月份开始发放。自2022年1月1日后提交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将自提出申请月的下一个月开始享受生活补贴,之前月份不再进行补发:已享受此项待遇的高龄老人无需再次申请。具体办理要求可咨询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民政办或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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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法、所需材料及发放标准及方法
玉 田 县
关于建立城乡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扬我县尊老敬老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推动城乡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切实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

二、发放范围

户籍户口在我县且长期居住的80周岁以上所有高龄老人(年龄按照对年不对月计算)。

三、发放标准及方法

(一)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600元,每月发放5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1200元,每月发放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3600元,每月发放300元。每月上旬发放到位,如老人在本月死亡的,下月停止发放生活补贴。

(二)凡符合条件的我县高龄老人,均可申请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三)发放标准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四、申报程序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由申请人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开户的农商银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村(居)委会,按要求填写《玉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3份;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的,在带齐本人所有证件的同时,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二)审批程序

1.初审。村(居)委会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后,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尤其要对提出申请的高龄老人是否健在等情况予以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由调查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

2.审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对收到的审批表要及时审查、核实、录入信息,建立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然后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主管负责同志组织人员进行评审,签署审核意见,并报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玉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县民政局。

3.审批。县民政局依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批,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五、生活补贴资金来源及管理

(一)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预算资金解决。

(二)生活补贴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1.凡审批合格的高龄老人,由所在乡镇民政部门负责每月5日前汇总填写《玉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及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汇总后与其他审批信息一并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县民政局提供的审核材料,对补贴资金进行社会发放。县财政局必须建立专项资金账户,保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用。县民政局必须严格履行审批规定,杜绝虚报、漏报和瞒报等违规现象发生。

2.享受生活补贴的高龄老人死亡或户籍迁移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根据变化情况重新核定,并办理变更手续。

3.享受生活补贴待遇的高龄老人,需长时间到外地居住的,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备案,并保持定期联系。

4.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应随机对享受生活补贴的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做好补贴工作的登记和初审工作,保证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审核工作;县民政局要加强监督指导,严格审批管理,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要通过广播、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符合条件对象都能及时享受补贴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要不断完善补贴工作各项制度,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把关,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要依法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对通过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的,要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库立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要落实专门人员,建立健全补贴工作档案;全面收集发放对象的信息,建立发放对象数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

七、本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玉田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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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田县民政局、玉田政府网站

编辑:王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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