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调整的 通 知 全县城乡参保居民: 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唐医保字[2021]39号)精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如下:自2022年1月1日起,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50元;不再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额度,累计支付额度全部清零。原规定的年度支付额度累计政策执行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2月31日),参保居民可继续使用累计支付额度,2022年1月1日起,原累计的支付额度全部清零。
玉田县医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