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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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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青石律师:日夜江声下洞庭 ---青石眼中的杨金柱
2013-2-20 17:21:47
            青石律师:日夜江声下洞庭
                     ---青石眼中的杨金柱
         
        此文副题是金柱命题,主题是我对美好事物的一种向往。
       要用有限的篇幅写出一个复杂的人,甚难。然,自小河案开庭,近大半年来,我与金柱多有接触,对其有过认真的观察,在我心里,亦对其进行过现象的剖析。他是当下中国法律人里一个独特的存在,从他身上,可以看到,一个多元的中国正发乎幽微的形成。
        金柱生于湖南民风最为彪悍而又接近湖湘文化中心的湘中邵阳地区,亲身经历过文革地狱般的磨炼。文革后期,1975年5月9日,其父亲被割资本主义尾巴,刑讯逼供后上吊自杀。青年金柱不服,三次上京告状,为父鸣冤。1976年9月11日,回湘后,被批斗,头戴高帽子,胸前挂木牌,用索子吊两块土砖挂脖子,金柱死不低头。
      这个经历,大概对金柱的性格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
      金柱狂狷,眼睛里容不进沙子,是非曲直一定要争个一清二白。这样的人,在别人的眼中,当然,是怪异的,是不好相处的,是容易被乡愿文化盛行了几千年、还不知道何为多元的很多国人当作异类排斥的。
金柱的狂,最直接最形象的体现,是他从来不自称“我”,从来用第三人称来自称,从来自己张口下笔就杨金柱如何如何,仅这一点,就会让很多初次接触的人随时受不了。
       金柱怪异,怪在人无法预测他的行为和思想,怪在他常出异招,出乎常理,却又不出情理,最为典型的,就是他给北海伤害案被害人黄焕海的父亲黄祖松捐款,一般人似乎难以理解,但想一想,却又觉得此举顺乎天理,合乎人情。
       金柱侠义,扶困济危,为李庄案呼吁呐喊、冒险单刀赴会重庆围观第二季,首倡组建北海律师团营救杨在新等广西四律师及为北海伤害案组团辩护,营救湖南蔡瑛律师,帮助济南舒向新律师,为广州徐文勇律师辩护,援助福州吴昌龙案,等等,都是其侠义之举。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金柱有中国传统士大夫的忧国忧民情怀,又受湖湘文化经世致用之传统影响,对国家和民族有一种深沉的爱和强烈的责任感。他自称“保皇党”。在我看来这是他对自己的准确定位,他并不是“革命派”,他承认现行体制的合法性,只是认为国家要向好,民族要未来,那么,普世价值,宪政民主法治,大道荡荡,是斯土斯民必须的、必然的不二选择。但是对于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老杨并没有新鲜的见解,无非从落实宪法权利始而已。当然,老杨不是思想家,他是一个律师,一个法律人,这样想这样做,已经是一个五零后法律人非常难得的境界了。
        但是,金柱五零后出生,中文系出身,他缺乏现代民主自由思想的教育和训练,思想上残留了不少中国传统思想中的非民主自由残渣,以致于体现到行动中,和很多“老同志”一样,以为很多事情不能讲民主,以为出于一个好的目的,可以使用“独裁的手段”,甚至时不时说出一句“完全的民主是不可能的”。在一些需要多人共同参与的共同的事情上,有时候,他一个人或者一两个人就自行决定,然后就直接在博客上公布出来,其他参与的人还是看他的博客才知道。这一点,是我所不能认同的。须知,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进行这种生活本身就是民主的一种训练和体验,本身就是建设民主社会的一种方式,手段、方式不民主,哪里能够建设出一个民主的社会?当然,在这个问题上,经过伍雷等人多次善意的批评和建议之后,状况已经明显好转。
       金柱很蛮,湖南人有句土话,叫“霸得蛮”,这句话,在湖南话的语境中,是褒义居多的。这一点,最典型的,莫过于法律大蓬车的“游学”了。“就是砍了杨金柱的脑壳也要办”。一蛮起来,就像一头发了犟气的骡子,九头牛也拉不回。
金柱虽蛮,但是有时候也听得进建议,前面已经说了一点,还有一点是我亲身经历的。北海会议有一个议程是讨论中国律师维权网运行规则,这个规则是由刘志强律师起草,我提了第一稿修改意见,金柱和陈光武律师提了第二稿修改意见,斯伟江律师提了第三稿修改意见,金柱在斯伟江律师修改稿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两级响应机制,此为会议讨论稿文本。这个两级响应机制被金柱视为自己的得意之作,专门就此给我打电话说这是他特意加上的非常重要的一点,他的理由是,我们发起人搞互助你其他律师不关心不参与,那你出事了凭什么我要无偿来救你?当天上午讨论的时候,老杨因其他事不在会场,大家提了很多可行的修改意见,对于二级响应机制问题也有不同意见。讨论结束后,由我来根据讨论情况确定最后的提请表决稿草案。我根据讨论情况进行了最后的修正。当天中午,我先将修正后的提请表决稿草稿请起草人刘志强律师过目订正,刘志强提出二级响应的问题,我俩提心老杨会坚持,因为他上午似乎还在坚持要保留二级响应机制。我俩商定由我去说服老杨,但是,如果老杨坚持要保留,那就保留。从刘志强律师房间出来后,我到老杨房间找他逐字逐句确定提请表决稿文本,其他都核对完毕没有问题。最后,我引上午讨论时山东赵永林律师的原话来说服老杨,“赵永林律师对于二级响应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我认为非常有道理,赵律师说,如果只是发起人之间小圈子互助,似乎更多的体现出利的一面,似乎只是一个利益的组合;但是如果我们把眼光放高一点,站在更高的道德角度,不要局限于发起人自助,对所有遇难律师同样的救助,那我们这个律师维权网就能够更多的体现出义的一面,更有一种道义的担当。赵律师的这个义利之辩很中恳,可以考虑取消发起人和非发起人区别过大的二级响应机制规定。”听我说完,老杨从床上一跃而起,说,对呀,这个好,我们要站在更高的道德层面,体现更高的道义,我们本来做这个事情就是为了同行相助的道义。我马上说,好,那我就改。然后老杨自我表扬似的说“杨金柱是个好同志嘛,杨金柱还是听得进建议的嘛。”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那个房间,金柱说了一翻让我非常感动的话,金柱说,我们老同志,经验丰富一些,有一些事情,我们冲在前面,为你们年轻人挡一挡子弹,世界是你们的,这个国家必定会走向民主,走向法治,但是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以后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做,等我们老了,就靠你们七零后八零后了,趁着我们现在还没有老,做一些事情,为你们挡一挡子弹。
       在我看来,对于今天的中国大陆,金柱最大的作用,是其对付违法公权力时的那种无与伦比的破坏性,这种无与伦比的破坏性,在与违法公权力死磕的时候,特别的有效,他会破坏违法公权力的构陷计划,打破违法者的同盟,让违法公权力有所忌惮,从而求得公正的可能与机会。在不少的刑事案件中,当法庭失去中立性和公正性而沦为迫害与构陷的工具的时候,任何常规的辩护,都已经失去了效果和意义。这个时候,就需要如杨金柱这般,无所不用其极,像一头发疯的野牛,直刺对方的核心阵地,杀得对方人仰马翻,溃不成军。
      谓狭路相逢勇者胜。金柱敢拼老命。贵阳小河案侦查终结报告之事,经过当天一天的发酵,已然如该案中整个辩方与整个贵阳违法公权力的气场决战,谁输这一阵,谁的士气、气势将被彻底压下去,当天晚上,杨金柱绝然地在博客上公布了该侦查终结报告,并称他在酒店里恭候贵阳警方前来抓捕。当天晚上,我看到金柱真的公布了之后,心情激荡,一夜未眠。
       虽然公布侦查终结报告之事很勇敢,但是金柱知道,这其实只是对抗个别地方违法公权力,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中国大陆律师里最勇敢的人。在中国大陆,有一些最勇敢的律师,前赴后继的坚定的走在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权的最前沿,这些律师,也是被打压得最为严酷的,甚至很多人连他们的名字都不知道,而现在离他们享有他们应得的荣誉的时候还遥遥无期,他们是真正的死磕律师,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可是,大陆有不少的律师,却挂着明哲保身的“智慧”羊头,卖着苟且偷生的“犬儒”狗肉,以不办理“敏感”案件为荣,这都罢了,夏虫不可语冰。然而,有不少本有自由思想和正义追求的律师,甚至,也自我限制,自我将他们敏感化,在心理上疏离这些律师,在行为上排斥这些律师,这是非常让人痛心的。岂不知这样一来,正好是上了当,须知,“体制”需要的,甚至是有意制造的,就是要你们相互疏离,相互猜忌,然后随时各个击破。
       我所最为敬重金柱的,就是在这一点上,他并不如某些律师市侩般的精明狡诈,他知道这些勇敢的律师的存在,其实是保护了不那么勇敢的一大批律师,进而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所有的律师,所以,同为广义的维权律师群体,必须去敏感化,律师都是为维权而存在的,必须将广义的“维权律师”连成一片。所以,金柱为唐吉田律师代理,介入吴昌龙案,公开承诺可以为朱承志、王登朝辩护,并在博客上为之呐喊。
       金柱曾经是一个成功的商业律师,当然现在依然是一个成功的刑辩律师,但是他现在几乎已经不做商业案件了,专心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就我个人的感知而言,大凡对于这个国家刑事司法体制有切身痛感的律师,如果还没有彻底绝望,还想为争取法治、人权而做一点事情的话,刑事辩护,大概会是他们念滋在滋的事业,倾心尽力,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金柱的新浪博客点击量已过三千万,其已经拥有了巨大的能量,金柱以及其博客本身,现在对于不少违法公权力来说,已经形成了严重的威慑,这一点,从湖南蔡瑛律师案、福建吴昌龙案,已经得到明确的验证。就金柱与我一起代理的济南舒向新律师案来看,我的亲眼所见,济南有关方面对于金柱,是非常的忌惮。这种影响力,用得好,会具有非常好的效果,它传播法治理念,追求社会正义,会对违法公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但是,正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种影响力,如果用得不好,   也会产生非常严重的负面效果。当然,到目前为止,我还并没有发现金柱有私心自用的地方。
       有很多人不喜欢金柱,这几乎是必然的,盖名满天下,谤亦随之。金柱大概也并不希望所有人都喜欢他,恶者恶之,爱者爱之,金柱依然我行我素,恒是那个金柱。
       金柱缺点不少。如前所述,金柱最大的作用在于其巨大的破坏力,正因如此,他的建设性可能就略有不足。只是,现时代,“改革已死”,中国要寻找出路,正是需要各人以各种方式去解构。
       金柱还有一点很多湖南人身上都有的缺点:毛躁,咋呼,有时沉不住气,什么事非得先哗哗哗说出来,没有“临大事有静气”的大家风范,大概“难成大器”。不过,金柱自己大概也不想去成什么鸟什子“大器”。金柱与前一个缺点并行的,是很多湖南人身上还有的一个特点:聪明,灵泛,反应快。这一点想来已经不用我多说,许多接触过金柱的人,都应有体会。
金柱自称刑辩经验丰富,专业上以高手自许。到目前为止,我与金柱同庭辩护过两次(贵阳小河三十二天,湖南双峰十七天),同案代理一次(济南舒向新案)。小河法庭上的杨金柱,表现堪称完美,勇冠三军,技压群雄,气场之强大无人能及。小河案是很难超越的巅峰,所以,双峰法庭上的表现,要次于小河。而舒向新案,金柱以其专业判断并挟其巨大的影响力,帮助舒向新律师获得了取保候审。
        “杨氏刀法”飘忽,虚虚实实,让旁人不知招之所出,刀之所至,然其副作用便是有时候战友也会被他晃了,晃了几次,战友便会心存顾虑,不知道他哪一招又是实是虚,该如何处置。
        杨金柱有思想。金柱多次声称几年后要专心写文革三部曲,去冲击诺贝尔文学奖。古往今来,最动人心的伟大文学,主题都是对人类的悲悯,对人性的发扬,对人道的终极关怀,如果金柱文革三部曲真能成书,诺贝尔奖倒未必,然成一家之言,为国人惨不忍睹的人性浓墨的画上一笔倒是可期。
        在我看来,杨金柱最可贵的品质是对违法公权力的不妥协。还是小河案侦查终结报告之事,我曾亲耳听到他在电话里对某个要他不要发侦查终结报告的领导说“杨金柱只认法律不认人”,这与斯伟江律师“此乱命,恕不奉诏”异曲同工,都是在坚持一个法律人的基本底线:法律。这种坚持,让我等后辈肃然起敬。而这种坚持,相较当下之形形色色的对公权力俯首趋赴之徒,更显可贵。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少“智足以拒谏,诈足以饰非”之人。但金柱不是。金柱有智,但受谏,金柱人格上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诈,耿介,求真,如赤子般坦诚。
       金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甚至已经有点像王小波笔下的那只特立独行的猪了,他自由的生活,慷慨的花钱,激荡文字指点人物,与违法公权力死磕,无数人对他狠得咬牙切齿但却对他毫无办法。他自自在的生,快意的活,如唐吉诃德般游弋在他的祖国。
       我与金柱相交尚浅,书不尽言,言不尽意,长沙岳麓山云麓峰顶云麓寺有一副楹联,写与金柱最切我心:西南云气来衡岳,日夜江声下洞庭。



2013220
                          青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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