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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犯法而犯罪,暗含着对法律不恭敬、不服从、反叛的态度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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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甲以为乙女13岁,可以性交,同意了,不犯法,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发生了错误,对事实没有认识错误。仍按强奸罪处罚。
        法律认识错误可以酌情减轻。暗含着假如我知道犯法就不犯了,对法律的不恭敬、不服从、反叛的态度是轻的。达到了不可能知道自己行为犯法的,可以不处罚。书面咨询法院,法院书面答复不犯法,但是实际是犯法的,对此深信不疑不犯法。对自己行为的误认是不可避免的。可以排除自己的责任,是基本不会有这种情况的。不知法不是减轻的理由,
         事实错误和法律错误区别:事实错误有时不构成犯罪。法律错误是对自己行为犯法不犯法的误认,还有对法律概念认识错误,都不影响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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