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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交通事故伤者在哪里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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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老太太被撞了,县医院住院,40多天住院目前治疗接近尾声,大夫意思就是养着了,可以出院,可是老太太脑部积液无法消除,有时候糊涂,双眼看不清东西,一个眼大,一个眼小,看人是重影子、看人要眯着眼、将就着看、小便有点把持不住,这样的情况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在哪里做?办案的就是两警察、、、
发表于 2012-7-31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一、是否可以做鉴定,最近的办法是到玉田县医院院里东边二楼玉田县司法鉴定中心咨询一下;
        二、可以凭交警队委托书到唐山华北法医鉴定中心等处鉴定,也可以在玉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三、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 15 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 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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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7-31 16:17 | 来自河北
以上所说的相关规定在哪个文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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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说老规定作废了,是否有作废的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25 22:08
体现在司法鉴定通则等有关规定之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4 21:57
发表于 2012-8-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游客 120.4.157.x 发表于 2012-7-31 16:17
以上所说的相关规定在哪个文件里

体现在司法鉴定通则等有关规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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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5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现在很多人都是撞了别人,还想少花钱甚至不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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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古罗马查尔丁尼法学阶梯和近代德国法学家康德法的形而上学上,都阐述正义就是:各自的东西归各自所有;不侵害别人;给别人造成损害要赔偿。所以,有损害有赔偿,这是我国现在侵权责任法的原则。撞了人,该担责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5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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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5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玉田的风 发表于 2012-8-5 01:48
现在很多人都是撞了别人,还想少花钱甚至不花钱。

早在古罗马查尔丁尼法学阶梯和近代德国法学家康德法的形而上学上,都阐述正义就是:各自的东西归各自所有;不侵害别人;给别人造成损害要赔偿。所以,有损害有赔偿,这是我国现在侵权责任法的原则。撞了人,该担责任要担,要赔偿。这也是有担当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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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8-15 21:14 | 来自河北
刘凤悦 发表于 2012-7-31 09:53
一、是否可以做鉴定,最近的办法是到玉田县医院院里东边二楼玉田县司法鉴定中心咨询一下;
       ...

何为治疗终结,是出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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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属于治疗终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15 21:35
发表于 2012-8-15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游客 110.231.48.x 发表于 2012-8-15 21:14
何为治疗终结,是出院吗

出院属于治疗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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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慰问 祝愿早日康复  风版  伤者是您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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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海风关注、老太太是我岳母大人、呵呵、在家修养呢、交通事故处理还真麻烦、特别是挨撞的弱势群体、受罪挨疼不说还费心费神的找这个找那个、反倒是肇事者落得一身轻松、嘛事不管,用警察的话说,现在撞人的都不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8-1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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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9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春日海风 发表于 2012-8-15 23:42
慰问 祝愿早日康复  风版  伤者是您什么人?

谢谢海风关注、老太太是我岳母大人、呵呵、在家修养呢、交通事故处理还真麻烦、特别是挨撞的弱势群体、受罪挨疼不说还费心费神的找这个找那个、反倒是肇事者落得一身轻松、嘛事不管,用警察的话说,现在撞人的都不着急、他们到成大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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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游客 120.4.157.x 发表于 2012-7-31 16:17
以上所说的相关规定在哪个文件里

新规定尚未出来,请老师说一下现在操作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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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8-26 10:14 | 来自河北
发了几次都发不上去,网下交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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