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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续志稿一】明《玉田县志》缪思启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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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明《玉田县志》序

    岁庚戌夏,余不敏,捧檄来令玉,时蕴隆为厉,所在腾沸。余适授政初,尚未由吏事。而自梁入冀,道且万也,又不悉方土之宜,问赋于司钱谷者,因征志于左右,以考其所为建置。而志亦无传,余怅然久之。夫今邑,古侯封也;邑志,古史牒也。周有外史氏,掌邦之政教,凡途歌里咏,皆得达天子之廷。如鲁《春秋》中甲赋、台榭、螽、蝝、石、鷁之类。吾夫子修经备纪之,不谓其繁、亟削也。玉田不禹迹旧邑乎?明兴,翼卫京师,历世滋远,而考文载笔,缺略弗彰,后之视今,孰所凭借,其若兹土何?余惟是孳孳在念,思修举之为务,乃检故牒,有王生三俊遗册,颇能备往时事,因就学博士吴君、刘君议之。复申请于观察张公,许焉。而属笔于今铨部王公。阅两月,公以内召行取,所成稿七篇,余厘之为八,而别有目,以附其纲,抵今春而事竣,汇付诸剞劂。氏先令杨公叙诸首简,乡大夫、诸大学弟子,各捐资以佐梓。人谓余始终其事,当有言以记之。
?夫邑不重疆土、生齿乎?余自期年来嘘苏极意,因之而考地问俗。其原隰亦既涉历,复以事于徭役之编。耳目听览,盖若而入大要。地易售而鲜重值,民安土树艺,不计贮积,其所惓惓惟在岁。自甲辰海若作祟,始有易去其乡者。又困以加增重赋,闾里陇亩,景多变迁,盖亦物力既殚之时也。物力殚,则当迟之以宽纾,而防其负逋。乃长老语风俗曰:“公家之赋,朝传夕办。”而按额责征,竞纳之风复喁喁然,此亦安所得于极困之后乎!盖闻陶唐氏之民,忧以思也;郑卫之民,劳以苦也。地之所域,则其习成之。邑虽苦于岁,而厚重朴质,声施于昔,故其气所孕育酿为民情。一切义先于奉公,而心专于急上。即当极困极敝之秋,而勤勤恳恳之致,犹不殊于丰登泰裕之时。窥其一斑,已见于急赋矣。急赋之民,于心忠,于事顺。忠顺之所渐磨,仅见于毕劳趋势之情。忠顺之所养成,即收夫捍艰戡烈之效。地灵,人事毓,则必符。感者不知所以然,而趋者亦不知其所由然也。昔豳岐之俗,勤忠厚。说者曰:“周之王业,实始基之玉田。今附在畿辅,犹周之镐丰焉!”以俗若此,骏而发,久而征,人文事业,益盛益美。其自兹乎!志以人重,人不以志重。其愿自今,民无变其所习;而抚世者,又调护而爱惜之。一其好恶,时其饱暖,庶几哉!诏来知往,余言与此志,为可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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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历辛亥年秋季谷旦知县事兴古缪思启撰


明《玉田县志》序(译文)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夏天,敝人不才,奉旨来到玉田,出任县令。当时,暑气聚集不散,所有的地方天气闷热难耐。我从遥远的梁州(今陕西四川一带)来到冀州(今河北一带),刚刚上任,还没开始着手操作县内的相关事务,再加上不熟悉玉田的风土人情,所以便向县衙内掌管钱粮人询问了赋税的相关情况。接着,又向县衙内的左右随从索要《玉田县志》,想了解一下它上面记载的玉田县的建制沿革情况。但是,县里没有流传下来的志书,我忧愁、郁闷了很长时间。今天的玉田县,是古代王侯的封地,而《玉田县志》就是记载玉田从古至今发展过程的历史。周朝时,有外史官员负责宣布京畿以外地区的王令和搜集整理各地的各类记载等工作,所以一切的民歌、民谣都可以汇聚到朝廷,让周朝的天子知道。这和东周鲁国时编写的《春秋》中记载的甲赋、台榭、螽、蝝、石、鷁等内容一样。我们的孔老夫子孔丘在编修各类书籍时,不怕资料繁多,多次整理。玉田不是中国疆域内的一个县吗?明朝兴旺发达,玉田拱卫京城,历史源远流长,但是可以用来考证的文字记载却非常匮乏,后人凭借什么了解今天在我们县境内发生的各种情况呢?为此,我总是考虑,应该编写一部《玉田县志》。因此,我就查阅现存的旧书,发现王三俊遗留的书籍记载了许多关于玉田的往事,便与学官吴先生、刘先生商议了这件事。关于这件事,又请示了观察使张公,张公予以批准。于是,委托现在吏部的王公执笔编写这部《玉田县志》。两个月以后,王公完成初稿,共七篇。我把它整理为八篇,另设题目,加附概要。到今年春天,《玉田县志》编纂完成,整理后,付梓印刷。前任县令杨公在卷首作了序,乡绅名流和各大学的学子纷纷捐款,资助《玉田县志》的出版印刷。人们说我始终谋划操作完成编纂《玉田县志》这一工作,应该写一篇文字,对这次修志工作给予阐述明白。
作为一个县,能不注重疆土和人口繁衍吗?一年以来,我时刻注重尽心竭力地唤起百姓。于是,我就考察地情,了解民风习俗。那些新开垦田地的来龙去脉,又写入县志徭役编。耳濡目染的口碑资料,经过提炼概括后,录入了主要内容。当时,土地容易出售,但是很少有高价。百姓们安心的耕种土地,不失时机的贮存积累,他们唯一热切盼望的就是年年的好收成。从甲辰年(1604年)发生水灾开始,老百姓就有逃往他乡的了。再加上当时财政困难,增加赋税,多数村内和农田里的情形有了变化,差不多已经到了人力、物力即将消耗殆尽的时候。既然物力已尽,就应该缓征赋税,以便使百姓宽裕,这样就可以 防止百姓逃漏赋税了。于是,长期以来,民间流传有这样的话说:“国家征收赋税不要操之过急,要缓办。如果朝廷要求早晨收取,那么到傍晚再收取也不迟”。如果按照既定的数额征收赋税,不再额外加收,还会形成老百姓竞相缴纳赋税的风气,这也是安抚贫困百姓的后计呀!听说陶唐氏部落的民众因为思虑而忧愁,郑、卫两国的百姓因贫困而劳作。由于地域原因,使得风俗习惯形成了。玉田县的百姓虽然年年辛苦劳作,但民风厚重质朴,在很早很早以前,玉田人民勤劳、仁孝的名声就已经著称于世。所以,过去的风气孕育成今天的良好民情。所有的仁人志士都把为国家出力放在首位,一心一意的先把朝廷急于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做好。即使在极端艰难困苦的年月,玉田人民仍然非常辛勤的劳作,其劳动所得还可以不次于五谷丰登的富裕时代。从这一点看,他们是为了尽快地完成赋税。为了尽快完成赋税的百姓,对朝廷忠心,对朝廷要求做的事尽力。对百姓忠顺的教化,只表现在让他们心无旁骛,尽心劳作这一种情况。如果百姓们养成忠顺的习惯,那么朝廷就可以收到解除艰难、平定骚乱的效果。地气灵性,人才辈出,就必然会带来福祉。关于这些事,有所发现的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实际这么做的人也不知道事情发生的原委。旧时,周族后裔的民风是勤俭、忠厚。有人说:“周朝的帝业,其实是以玉田(实为陕西蓝田)为基础兴起的。今天,玉田位于京畿要地,其作用可以与当年周朝的丰都、镐都相提并论。”依照这样的习俗,像骏马奔驰那样,再坚持长久,那么人文事业就会越来越繁盛壮美。像这样的情况从现在就开始吧!志书因人而重要,人却不因入志而重要。但愿从今以后,百姓不要改变现在这样好的习俗风气,而统治者要协调保护,并且要珍惜它。一时的好恶,一时的温饱,差不多就可以了。以史为鉴,我的序言和这部志书是可以信赖的。
                              
玉田知县云南人缪思启撰文
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秋吉日
                                  (董连全 杨兴广)
发表于 2012-7-28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急急忙忙阅读了原文和译文,有几处提出个人见解,供老师参考:
1、而《玉田县志》就是记载玉田从古至今发展过程的历史。
而《玉田县志》就是记载玉田县从古至今发展过程的史册
2、民安土树艺,不计贮积,其所惓惓惟在岁。
人们安于本土,以种植为业,不计较贮存粮食,他们所昐望的只在一年有个好收成。
3、乃长老语风俗曰:“公家之赋,朝传夕办。”
长老语:老话讲,古语
4、此亦安所得于极困之后
这也是在百姓极度贫困之后安排所得啊
5、一切义先于奉公,而心专于急上
一切以公事为重作为自己的义务,一心一意的先把朝廷急于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做好
6、犹不殊于丰登泰裕之时。
仍然和五谷丰登平安富裕的年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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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7-28 20:40 | 来自河北
麻山老怪 发表于 2012-7-28 18:55
急急忙忙阅读了原文和译文,有几处提出个人见解,供老师参考:
1、而《玉田县志》就是记载玉田从古至今发展 ...

高!
匿名  发表于 2012-7-28 20:47 | 来自河北
麻山老怪 发表于 2012-7-28 18:55
急急忙忙阅读了原文和译文,有几处提出个人见解,供老师参考:
1、而《玉田县志》就是记载玉田从古至今发展 ...

译文确系多有商榷之处。
匿名  发表于 2012-7-28 21:32 | 来自河北
游客 211.102.172.x 发表于 2012-7-28 20:47
译文确系多有商榷之处。

【新续志稿一、稿二】亦多有商榷之处。
匿名  发表于 2012-7-28 22:09 | 来自河北
简略阅读了原文和译文的第一段,觉得下述几句译文待商榷:
1、余适授政初,尚未由吏事。
2、邑志,古史牒也
3、外史氏,掌邦之政教
4、吾夫子修经备纪之,不谓其繁、亟削也。
5、玉田不禹迹旧邑乎?
6、公以内召行取,
发表于 2012-7-29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仅供参考:
7、“汇付诸剞劂。氏”,剞劂氏,指刻板印书的经营人,不应断句。
8、“复事于徭役之编”,“以”应为“从”。
9、“仅见于毕劳趋之情。” “势”应为“事”。
10、“公以内召行取”,王公被御批升职了。“内召”:被皇帝召见“,“行取”:明制,地方官知县、推官,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经地方高级官员保举和考选,由吏部、都察院协同注拟授职,称为行取

点评

游客
诸多指正足见功底,唯“复以事于徭役之编”,“以”应为“从”。一句有待斟酌。  发表于 2012-7-2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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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7-29 17:38 | 来自河北
游客 124.239.210.x 发表于 2012-7-28 22:09
简略阅读了原文和译文的第一段,觉得下述几句译文待商榷:
1、余适授政初,尚未由吏事。
2、邑志,古史牒 ...

我无匿名之意,网络使然。
发表于 2012-7-30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探讨:
“复以事于徭役之编”,“以”确有“从”、“从事”的意思,但后面有“事于”,则用“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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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刚才查阅了玉叟老师2010年贴子“旧《玉田县志》的编纂历程”,说到康熙版:
    关于编修《玉田县志》的起因及过程,缪思启在序言中是这样记载的:他到玉田上任后,想找一部《玉田县志》,以便了解玉田县的古今情形。但是几位同僚告诉他,玉田县尚没有一部完整的县志,不过有位名叫王三俊的儒生做过一些调查,记载了一些玉田古今之事,可供参考。缪思启找到了王三俊撰写的资料,翻看后产生了编撰县志的念头。他找本县儒学教谕商量,得到对方的赞同。之后,他们向上司衙门呈递了编纂玉田县志的请示报告,很快得到批准。于是,他聘请鸦鸿桥河东村的进士王大智,出任玉田县志的主编。王大智愉快地接受了这一任务。但是仅仅过了两个月,县志初稿尚未完成,王大智就应朝廷之召,到外地做官去了,留给缪思启的是七篇未定稿。缪知县接过未定稿,亲自动手,稍加增删,把七篇分为八篇,玉田县第一部县志就这样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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