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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介时促成达成房屋买卖。是居间服务的合同。具体包括帮找房子、找客户。二手房买卖中委托有资质的。一是房地产信息,法律政策咨询 法律文本。二是对买房实际看房,身份情况。三是协同双方协商,拟定条款、签约。
二、建议买房子人,一定要和所有权人见面,未婚要民政单身证明,已婚出具结婚证。实际上在合同义务方面,附加买房身上,购买房屋有义务查清婚姻,是否共同财产。是否知情出卖房屋。出具结婚证和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这样可以说当时都同意的。
三、主要是担心出现私自出分。身份证、结婚证、同意书,之外还有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情况。需要到房管局,出示意向书、买房人身份证原件,到房管所查询。抵押的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
这些义务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帮助完成,但是中介公司会规避义务。实际服务是包括的。
四、中介费按照法律术语是居间服务费用。收费标准:2011年通知要降低收费,明确规定,不能高于成交价的2%,以前是不高于2.5%。
这是实际是由委托人支付的。买房子和卖房子都是委托人的。实际是由买方支付的。
除了成交价2%之外,咨询费、代书费等是不能私自支取的。需要办理过户的,每宗是不超500元。
复杂的涉及外籍的,可以上调不超10%。
五、买房人法律风险意识要有:如中介公司的合同让你阅读时,自己小的,你不要说费劲不看了,不要说没事,不买退钱。一定要看,因为你是支付钱款的。如果纠纷中,中介口头承诺你没有证据证明的。这也是发生的普遍的问题,包括书面承诺或者录音录像。小分店的章或财务章、店长、销售人员等,可以先取得名字、签上名字、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无论是字多么的小,你还要坚持阅读。
六、最好买房人和卖房人,准备买一套房,要办理的贷款买房,中介公司给申请,但是没有想到,贷款没有办下来。跟房主解除了合同。交的钱都退了。因为属于他违约了。实际定金可以不退的。当时交了6万多元中介费。中介公司说不退中介费用。首先看,是一份格式合同,一般是一方基于优势的地位来修改的。对方是弱势地位。是一种抗衡,合同法规定居间人没有促成的,没有权利主张报酬的。为了一方违约或者解除了合同,委托人还是要支付报酬的约定,实际办不下贷款,是买房人欺诈行为,如果是房地产限购政策,提高了贷款利率、首付比例等,甚至只有社保、纳税5年以上的,才可以买房。这种情况还支付中介费,是显失公平的。
所以要看原因,是否有过错。特别是格式合同下。这种一定是加重了买房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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