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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绍伟:2011年的十大理论交锋
作者:方绍伟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来源日期:2012-1-12
本文将简要介绍2011年我对中国社科界十个理论问题的批评意见,这也是我从自己的“中国知识分子批判”文集中选取的十个较重要的专题。在本文的介绍过程中,我将首先分析具体的理论问题,然后介绍我借以批评各种观点的理论依据和原创理论。对于理论发展来说,破是为了立,但不立则无以为破,无“私货”则不应批评。
本文的介绍将涉及苏共灭亡的原因、社会主义的本质、宪政社会主义、儒家宪政、“重归新民主主义”、“毛泽东现象”、“中国模式”、“中国崛起论”与“中国崩溃论”、民主与革命、中国文化与“双轨社会”等10个方面,文章的最后还提到另外6个论题,并分析了作为一种“学术秘密”的“证伪主义”的四种形态。对我自己来说,2011年是“冷酷实证方法论、产权国家论、统治商数论、制度发展论、双轨社会论、权威信仰论”等6个原创理论得到充分发展的一年。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引起更多的人对有关理论问题的讨论、批评和发展,从而有利于中国社科界学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第一大理论交锋:关于苏共灭亡的原因
苏共政权的灭亡是20世纪最重大的政治事件之一,围绕着苏共专制政权的灭亡原因,中国国内存在“残暴崩溃论”、“集权崩溃论”和“松动崩溃论”等主要观点。我在“残暴专制导致苏联解体吗?——‘愿望型学术’的低级循环与‘统治商数’的新观念”、“究竟谁才是苏联的掘墓人?”、“列宁先锋党模式与苏共的灭亡——苏共自我灭亡二十年祭”、“是集权化还是民主化才会亡党?”、“苏共亡党的逻辑”(见“作者文集”,下同)等五篇文章中,对有关看法作了批评分析,并提出了“统治商数论”的新理论,还回应了批评者的质疑。
有关的看法涉及到周有光、张全景、李慎明、梁小民、黄苇町等人,我认为这些学者的观点偏差,主要是游离“认识型学术”而从“愿望型学术”出发的结果。关于“残暴崩溃论”,我认为残暴专制不会导致专制解体,相反,残暴专制可能导致专制巩固。关于“集权崩溃论”,如果“一般的集权导致苏共亡党”是真的,那就一无法解释“极权的斯大林时期苏共没有亡党”,二无法解释“戈氏的民主化而亡党”;“专制本身就是它自我灭亡的原因”的说法则不能揭示专制崩溃的逻辑原理。“苏联崩溃是因为只搞政治改革不搞经济改革”也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因为问题不是政治改革,而是这个政治改革是有害还是有利于强化“统治能力”对“统治成本”的优势。“苏联崩溃是因为搞政治改革导致自由化失控”的说法也不彻底,因为问题不在“松动”,问题依然在于“统治能力”对“统治成本”的优势,问题在于“亲信接班的终身制”会有让这个优势突然丧失的风险。
“统治商数论”认为,“统治商数”或”“治商”是“统治能力”对“统治成本”的优势,只要一个政权制度的“治商”高,只要一个政权制度的高“治商”得到持续的制度保障,再高的“统治成本”或“社会不满”都不能导致任何政权的崩溃。传统君主制和现代独裁制的“制度死穴”就在于,“家族继承终身制”或“亲信接班终身制”不能克服致命的“基因悲剧”,即国家治理对“德能”的高要求与亲族集团狭小的“基因库”导致“德能”供给不足的政治遗传悲剧。“基因库”有“统治能力来源”和“统治能力可持续性”双重含义,家族和亲信限制了“统治能力来源”,终身制则因为“夜长梦多效应”而限制了“统治能力可持续性”,“基因悲剧”因此是一种制度性的“政治遗传悲剧”。
苏联的崩溃完全是因为“接班制度”出了“一旦上坡便无法不往下滑”的致命问题。其要点在于,“亲信接班的终身制”滋生了巨大的“统治能力”风险。这个理论被我在“统治商数论:专制崩溃的一般逻辑”一文里进一步系统化,并在“大清为什么亡于辛亥?”、“卡扎菲是被专制制度所杀”和“朝鲜政权为什么不会崩溃?”等文里得到进一步应用。
第二大理论交锋: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
也许是由于中国人各种愿望受压抑的时间太长和政治忌讳太多的原因,中国学者似乎已经养成了一种“规范一切、立场至上”的研究习惯,中国学者的研究出发点和归宿都有一种“应然情结”。当研究的明明一个“是什么”的问题时,他们往往会情不自禁地去研究一个“该怎样”的问题;而且,当这个问题被单独专门提出来时,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自以为比谁都清楚“是什么”与“该怎样”的区别,可刚一转身,他们的暂时清醒几乎总会消失在他们的研究逻辑中。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可以说“应然情结”几乎存在于研究这个问题的所有中国学者身上。我在“党的领导不等于社会主义吗?”、“中国到底是不是社会主义? ”、“再论中国是不是社会主义---从政治哲学到历史哲学”等三篇文章里, 集中分析的要点只有一个:党的领导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党国社会主义是唯一的实证意义的社会主义,其他所有的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都是规范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自由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幸福社会主义、共产社会主义等等都是愿望中的社会主义。
当“应然情结”与“五阶段论”的苏式教条混合在一起时,中国学者就陷入了“政治哲学”代替“历史哲学”的泥坑中,以至于民主社会主义之类的愿望压垮了他们对党国社会主义的认识,最终沉溺于以为有可能实现“托经改制”的梦幻之中。所以结论是:一个醉心于政治哲学的国度不可能有历史哲学。
第三大理论交锋:关于宪政社会主义
宪政社会主义就是一种比较突出的规范的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与社会主义结合就是社会主义法治,所以,理所当然的,宪政与社会主义结合就是宪政社会主义。如果说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法治与社会主义结合本来就有很大的愿望色彩,那么,宪政与社会主义结合就更是天方夜谭。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结合的结果,是金融控制、土地垄断和户口限制的继续存在;法治与社会主义结合的结果,当然是法治成了法制的书面表达。也许宪政社会主义论者充满了理论勇气,可这种勇气必然只能成为“托经改制”梦幻的最高形式。原因很简单,宪政主义的分权限权本来就与一党领导格格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果,是改革30多年后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欧盟现在依然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体,宪政社会主义还能有别的什么结果吗?
我在“空想的宪政社会主义如是说”和“三种宪政理念的是与非”两篇文章里提出:如果从实践的意义上理解“一党宪政”,这个宪政可能只局限于中共高层的制度化发展,这种制度化发展有某些法治含义,其宪政含义却只有在“政治元规则”的概念框架内才能勉强成立。即便如此,“一党宪政”也只是接近于“实君”意义上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完全不同于“虚君”意义上的“议会制君主立宪”。规范意义上的“一党宪政”除了通过“政治绩效”可以实现与传统“天道观”的对接、通过政治制度化可以实现与“政治元规则”的广义宪政观对接外,“选举-分权-问责”的三位一体和“多党竞选、分权制衡、自由舆论、公民社会”的四大要素,都难以纳入其理念。
所以,宪政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些被“苏式政治经济学”浸泡过的人,为了从“西宪论者”和“儒宪论者”争夺宪政话语权而进行的失败努力。如果说实证的“儒宪论者”的问题还只是“逻辑造假”,那么,规范的“党宪论者”的问题则是彻头彻尾的“逻辑欺骗”。
第四大理论交锋:关于“儒家宪政”
“儒家宪政”为什么是“逻辑造假”?这是我在“康晓光的仁政、宪政和送你葱”、“要不要再次打倒孔家店?---秋风的儒家宪政是谎言”、“儒家宪政与三套政治话语”、“三种宪政理念的是与非”已及“儒家宪政为何受到群殴?”等五篇文章里所回答的问题。
对于后进的民主国家来说,“西方宪政”不仅意味着宪政与民主的结合,还意味着这种结合在实际运行中的规范程度。尽管“西方宪政”在后进国家的实践未必尽如人意,但“西方宪政”毕竟是有理念和有现实的存在。温和的“儒宪论者”认为“儒家宪政”只是一种理念,激进的“儒宪论者”则认为“儒家宪政”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面对“非自律和分权式限政”的“西方宪政”定义,“儒宪论者”采用了釜底抽薪的办法,认为“政治元规则”就是宪政,“非自律和分权式限政”只是西方人的说法,“天道”也可以是一种“他律”,“儒家宪政”就是礼治仁政和君臣分权的统治。我把这种含义的“儒家宪政”称为“学术谎言”。
把“政治元规则”定义为宪政,确实是挽救“儒家宪政”概念的唯一办法,但这种逻辑技巧却只能挽救“儒家宪理”,根本无法挽救“儒家宪政”。你可以说儒家经典里阐述过 “礼治”、“仁政”、 “天道”、“分权”等等理念,却不能说这些理念在法律的至高性、公正性和确定性的意义上被施行过(除非“终身专权”也算一条,而“天道”式的“他律”随意性还是太大)。而如果一定要在这些方面肯定“儒家宪政”,就不得不在十个方面进行“逻辑造假”,从而把愿望说成事实,把政治道德说成政治制度,把委托代理说成君臣共治,把制度建构等同于制度运行,把道德宪政说成制衡宪政,把书面道德说成现实道德,把意识形态说成信念信仰,把逻辑倒推说成历史存在,并让背景文化脱离制度实体,让制度信仰混同于制度构建。
蒋庆、秋风、康晓光等人的“儒家宪政”企图调动“传统合法性”资源,把道德的民粹主义转换为制度的民粹主义。可不管观念有多高妙,“儒家宪政”只能是“政治美学”而不是“政治哲学”。“儒家宪政”面临的挑战主要不是一个“宪政定义”问题,而是一个“宪政操作”问题。这种操作挑战是双重的:在国家的层面,“儒宪论者”如何在“君权崇拜”和“党权最大化”的历史现实中实施“儒宪”?在个人的层面,“儒宪论者”竭力“想继承”的传统是一种“我们正继承着的行为-现实文化”,还是一种“我们根本不能操作化的观念-书面文化”?总之,“儒家宪政”本质上是一种“计划政治”、一种“计划道德”和一种“计划宗教”。
第五大理论交锋:关于“重归新民主主义”
同宪政社会主义和儒家宪政一样,新民主主义也是探索解决当代中国的政治合法性问题的一种努力。我在“新民主主义是不是大旗?”和“从权力最大化看政治改革”两文里,从逻辑和操作两方面对张木生提出的“重归新民主主义”主张进行了批评。
新中国的政治意识形态本质上实施了从“新民主主义”到“大步跨入共产主义”的跳跃,然后又回缩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回缩”不彻底,所以依然存在事实上没有进入社会主义、而意识形态上却硬说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逻辑矛盾。“重归新民主主义”就是要让意识形态继续回缩,进而消除这个意识形态上的逻辑矛盾。
但是,张木生在五个方面进行了不顾事实的逻辑夸大:一是把“意识形态的重新定位”抬高为“寻找一种新的合法性基础”;二是把“意识形态的重新定位”夸大为解决“共产主义信仰危机”的途径;三是认为“只有新民主主义才能挽救共产党”,把意识形态逻辑上的“名正言顺”问题拔高为执政党的存亡问题;四是混淆意识形态与制度功能,不恰当地认为“我们凡是用新民主主义为指导,就胜利成功”;五是以为“新民主主义”是当今社会所能取得的最大公约数,是能够“超越左右的共识”。
显然,“意识形态退缩”这个政治问题被“书生气”地当成了一个逻辑问题。关键就在于新民主主义政治所涉及的制度内容,以及中国政治发展的主体意志都被理想化和书面化了。当执政党的“权力最大化”已经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绑在一起时,否定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就会给“权力最大化”带来太大的风险,以至于“重归新民主主义”给执政党的好处,就可能大大超过其坏处。这里,问题的主体性变得非常重要。完整的理解不仅要考虑“要解决的问题”(贫富差别和腐败)和“能解决的问题”(全面平反、地权民有、对毛评价、彻底否定文革、四项基本原则的变动),更重要的是考虑“谁想解决的问题”,即“要解决的问题”和“能解决的问题”都是哪个主体的问题。
很清楚,对右边来说,“重归新民主主义”差得太远;而对左边来说,“重归新民主主义”则已经太过分。“重归新民主主义”会在意识形态上被认为过分,而在制度内容上则会被认为差得太远。因此,说“重归新民主主义”是“超越左右的共识”,就只能是两边不落好的梦话。
第六大理论交锋:关于“毛泽东现象”
毛泽东的错误和罪过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是,中国的右派却对毛泽东的问题作了政治与道德化的解读,而中国的左派则至今仍企图对毛泽东的错误进行掩饰和辩解。
在“茅于轼的‘把毛泽东还原成人’错在哪?---走不下神坛的毛泽东”一文里,我认为辛子陵的《红太阳的陨落》本来在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就很欠缺,茅于轼的“读后感”在个人政治道德评价的偏向上又进一步走向了极端。在我看来,毛泽东的罪过大家都知道,但还有那么多的中国人会以毛泽东为傲,说明把毛泽东神化的的确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化信仰问题,根本不是一个政治信仰问题。中华民族的“正统”,“正统”中的“大一统情结”,“大一统情结”中的“面子”,“中国面子”数百年压抑后的强烈反弹,这就是毛泽东这尊神的具体指向。
自由主义者也许要彻底否定的就是中国的“大一统”,但是,自由主义的“自治、民主、联邦”即便能否定“大一统”,也根本不足以否定中国人的“大一统情结”。他们也许可以在个人和制度的层面上否定毛泽东,但他们根本不可能在文化的层面上否定毛泽东。“大一统”不是一个政治理念,它是一个文化信念,是一旦否定就不再是自己的天性。把“毛泽东现象”当成一个政治道德问题,恰恰表明了中国自由主义者的历史局限。
“毛泽东与党和政权永不变质”一文则把批评指向了李慎明对毛泽东“探索中错误”的误读。我也认为不能把毛泽东的“文革错误”归结为“个人权力之争”,但那是因为我更进一步地认为,“个人权力之争”只是“领袖终身制”等制度惯性的表象,其背后更深刻的矛盾,其实是“共产意识形态”的“新道统”对“权力终身制”的“旧法统”的冲击,这个冲击给毛泽东本人带来了极大的“法统焦虑症”,而正是“法统焦虑症”导致了毛的所有错误。
李慎明的“永不变质论”的根本错误,是不承认“领袖权力最大化”的逻辑,所以不去分析“追求领袖权力最大化”必然首先“追求党权最大化”。李慎明把毛泽东的错误看成了“探索中的错误”而不是“维护领袖权力及相关制度”所造成的错误,所以,他只看到毛泽东的错误中存在“维护党权”的“正确”,却看不清毛泽东的一意孤行极大地危害了“党权最大化”,更看不到毛泽东的“学费”一直是邓小平和后邓小平时代的“负担”而不是“财富”。毛泽东的错误使当代中国的“党权最大化”陷入了“彻底否定和不彻底否定毛泽东都有党权麻烦”的“两头尴尬”。
第七大理论交锋:关于“中国模式”
张维为的《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一书,被认为是对“中国模式”的最强有力的理论总结,我在“《中国震撼》真能震撼中国吗?”一文里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夸大其词。
关于中国问题的“中国读本”可以从三个维度进行分类:一是“亲共”和“反共”的维度,二是“唱衰”和“唱盛”的维度,三是“学术派”、“政论派”、“新闻派”的维度。在我看来,《中国震撼》属于“亲共-唱盛-政论派”一类。我感兴趣的是该书“政论派”特征中的“学术含量”,特别是考虑到“政论派”本身就是规范色彩较强的“半学术”、“半新闻”的类型。我的观点是,该书对“文明型国家”、“中国模式”、民主和人权等三个最重要方面的分析存在极其严重的逻辑问题(第三至第五章的“三个崛起”),这些问题极其严重地影响了该书的“学术含量”,从而极其严重地削弱了该书在“政论”和“新闻”两个层次的价值。《中国震撼》显然根本无法“震撼”具有独立思考和怀疑精神的中国人。
如果中国只是“文明型国家”之一,说中国是“文明型国家”的崛起,恰恰表明该书未能看到“中国崛起”的真正本质。张维为在讨论“文明型国家”时过分侧重于“八个特征”的罗列,而忽视了“文明型国家”内涵的本质规定,结果造成了关于“文明型国家”的判断无法成立。这是一种“罗列型学术”压倒“逻辑型学术”的典型表现。不幸的是,在讨论“中国模式”的八个特征时,张维为的“罗列型学术”缺陷进一步暴露无遗。
从毛泽东的“中国道路”到邓小平的“中国模式”的过渡期,邓小平及其“发展理念”确实起了关键的作用;可“中国模式”一旦开始发展,起关键作用的就变成是保证“发展理念”得以持续的“制度安排”。实际上,邓小平的“发展理念”最关键的部分,就是“以制度确保政策延续”的理念,只有制度才是使好政策得以重复的保障。
那些对现状满意的中国人,不用听张维为的道理也能感觉中国发展的好;而对那些不满现状的中国人来说,他们遵循的不是参照自己过去的纵向对比,也不是张维为强调的“向下的”横向对比,而是对内对外的“向上的”横向对比。在国内,“向上的”横向对比触及的是令人愤愤不平的“权贵资本主义”;在国外,“向上的”横向对比触及的是“自由、平等、人权”。对这些人来说,经济福利和“政绩合法性”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之后,我在“制度大辩论---张维为PK福山”一文里还就有关观点进一步作了评论。
第八大理论交锋:关于“中国崛起论”与“中国崩溃论”
“中国的崛起”与“中国的崩溃”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是事实,但在另一个意义上有似乎都只是愿望。所以,摆脱这个观念困惑的唯一出路,是只看发展到目前为止的历史,并且只从制度方面分析现实的原因和可能的趋势。“中国为什么没有崩溃?”一文认为,中国的发展和中国的“居然没崩溃”背后的原因是共同的,这个原因只能是一个制度性质的原因,是“一党限任制”的“新党国制度”对传统的“家族继承制”和“一党终身制”的取代。
“新党国体制”的最大特征是所谓的“四化五制”:“首脑限任化、党权非个人化、入党开放化、高层法治化”;其中,“高层法治化”又包括“中常委新老双层制”、“高层集体领导制”、“梯队接班制”、“条块代表制”和“军委主席制”等等。
沉溺在西方“冷战思维”的“中国崩溃论”不能理解这个事实,孙立平的“社会加速溃败论”也不能理解这个事实。“社会加速溃败论”忽视了中共约束官权的事后性“消防灭火制”,也忽视了中共约束民权的事前性“警察巡逻制”,并误读了“中央制度权威”和中国“政治经济的内在矛盾”。中国的“权力失控”是“中下层权力”而不是“上层权力”的失控,“中下层权力”的失控是“事前失控”而不是“事后失控”。所以,“社会加速溃败论”在逻辑上的漏洞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没有区分“上层权力”和“中下层权力”,把“中下层权力”的失控简单化为“权力失控”;另一方面,它没有看到“中下层权力”的失控仅仅是一种“事前失控”,并不是一种“事后失控”。因此,中国现政府不是“腐败无能”,而是“腐败有能”。
“四化五制”和“腐败有能”是理解当代中国政治的要点,也是我研究中国问题得出的最重要结论之一。“不腐败才要亡党?——地方官员腐败与地方治理危机”、“党中央究竟在想什么?----论中共高层领导的行为模式”、“中共九人中常委剖析”、“乌坎事件的本质是什么?---关于中国群体事件中的三大制度危机”等四篇文章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深入一步的研究结果。
第九大理论交锋:关于民主与革命
民主问题是我讨论最多的一个问题,也是当代中国政治最重要的问题。在“郑永年与优质民主的荒谬”、“如何辨别真假民主?---左右派、官民矛盾与民主的本质”、“说民主是普选,邓小平笑了----民主的模式与中国的矛盾”这组文章里,我认为现代民主包含“多党竞选,分权制衡,自由舆论,公民社会”四大方面。民主的本质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广义的民主,第二层是现代民主与古典民主,第三层是现代西方民主和现代非西方民主;民主的本质是多数表决,古典民主的本质是有限选举,现代民主的本质是普选,现代西方民主的本质是自由舆论的多党竞选,现代非西方民主的本质是非自由或非多党的普选。“主权在民”是民主的第一规范要义,“精英竞争防止政治垄断”却是民主的第一实证要义。官民矛盾只是“官僚行政”问题,普选民主只是“一党控制程度”问题,而民主政治的要害是多党问题。
在“只有多党民主才会有预算民主”和“预算民主问题的要害在哪里?”两文里,我批评了韦森和和童之伟对预算民主和多党民主的误读,认为“精英民主”不是“大众民主”,预算民主在多党式的选举民主之后才能实现,它本身无法成为民主的突破口。在“书面民主是个好东西?”、“如何在民主问题上混?”、“民主难、中国民主更难?”和“中国会有实质正义吗?”四篇文章里,我质疑了陈红太对中国民主的乐观解读,明确认为不理解中国政治文化和民主的本质,就不可能理解中国的书面民主对现实民主的掩饰。在论辩中,童之伟先生和陈红太先生的君子之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此特表敬意。
民主与革命问题的讨论还体现在一组关于辛亥革命的文章里,包括“辛亥---不民主才适合国情? ”、“辛亥是排满改朝还是光荣革命?”、“辛亥革命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了?”、“大清为什么亡于辛亥?”、“清末民初的宪政为什么失败?――从君权崇拜论到权威信仰论”、“中国人是不是忠君?”等6篇文章,主要观点是:专制是国情所以民主不可能是国情,辛亥革命是政权革命而不是民主革命,宪政不可能成功因为“单一权威信仰”是中国政治的要害。贺卫方先生特别评论说:“你用‘统治商数论’这一概念来解释中国社会的朝代循环,用忠君与天命之并行解释何以在政治话语中出现矛盾,并且敏锐地发现,时下的新启蒙倡导在某种程度上也没有超越传统的话语窠臼,都具有理论的突破和极大的警醒意义”。
“告别李泽厚”、“在温柔西化中发现中国历史?---萧功秦的解释史学与新浪漫主义”、“刘瑜的要民主与韩寒的不革命”这三篇文章里,我批评了李泽厚、萧功秦、刘瑜在中国的民主过去与未来分析上的方法论,认为他们要么犯了“从现在的应然推导出过去的实然”的错误,要么犯了“从现在的应然推导出未来的实然”的错误,而这恰恰就是中国学者最典型的反历史和反现实的“规范冲动”错误。
第十大理论交锋:关于中国文化与“双轨社会”
中国文化对我来说是一个最重大的学术问题,中国问题实际上就是中国文化问题,不理解中国文化就根本不可能研究中国问题。理解中国文化的关键是从“行为规则”而不是从政治制度、民俗制度或价值观念去理解,而理解“行为规则” 的关键是从“演化博弈均衡”及“书面掩饰现实”的角度去理解。
“中国人该读经、入党还是启蒙?”一文批评了刘梦溪把中国所有的“核心价值”归结为中国传统的“书面价值”,模糊了“中国的传统现实价值理念”,忽视“书面价值”与“现实价值”的内在对立,以“书面思维”沉沦在“道德主义”的“规范冲动”之中,并制造和加剧了“回归传统”与“实现启蒙”的虚假矛盾。
“林毅夫与流行的书面文化谬论”一文批评了林毅夫对中国文化的类似误读,其错误的核心是:把中国的“书面文化”当成了中国的“现实文化”,把中国文化的“规范价值”当成了中国文化的“现实价值”;“仁义道德”其实并不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现实价值”,“双轨道德”才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现实价值”,而以规范代现实的“书面思维”则是中国学者的普遍思维。
在“中国人已经禽兽不如了吗?”、“孔庆东与三妈的”、“中国社会的恶德与伪德”、“韩寒说的正是阁下的那点事情---还有哪位不是网上激愤、现实犬儒?”、“新启蒙运动可能吗?----情感反应差别论与中国人的七难”等五篇文章里,我把中国文化的讨论引向了内涵全新的“国民性”批判,明确认为中国人的问题是“本能不能服从其意识”、“倡导的不是自己能实践的”矛盾。
对“国民性”的分析把“冷酷实证”方法论的运用推到了极致。“冷酷实证”本身其实也有可能提出类似于价值判断和价值主张的看法(如“先出善招”、“力争自己身边的小权利”)。从规范冲动的角度看,这些看法似乎确实是规范冲动;但从冷酷实证的角度看,这只不过是在说:“你如果要那个,你就不得不做这个”。然而,这却不意味着一切规范冲动都可以用“你如果要那个,你就不得不做这个”来一一化解,因为真正的规范冲动不顾“说什么”跟“做什么”有可能是两码事,不顾说跟做的主体有可能分离,不顾行为的结果可能不确定,不顾说的主体未必能影响做的主体。只有理解这些“倡导局限”的规范判断和主张才能转换成冷酷实证,从而才能避免“己所欲、施于人”。规范冲动者显然不能接受这种转换。
结语:“证伪主义”的四种形态
除了上述十大理论交锋外,另外6个较重要的论题也值得一提。第一是“马克思的八个逻辑矛盾---《资本论》批判性导读”,该文认为许多中国学者一研究《资本论》智商就几乎降为零。第二是“卡扎菲真的该死吗?--与茅于轼先生讨论自由主义移情及正义制度”,该文表面上是在批评茅于轼,实际上是在否定罗尔斯的“正义制度”空想。第三是“市场制度最道德是谬论---张维迎与市场道德主义的贫困”,该文认为张维迎错误地用市场的“规范逻辑”代替了市场的“实证逻辑”。第四是“人们为什么会选择和容忍坏制度?”,该文发展了张宇燕和盛洪关于制度选择的理论,并提出了一个分析人类选择的统一框架。第五是“土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中国地权的政治逻辑”,该文从“家长制谋划”角度讨论了为什么土地“不让”私有化。第六是“高铁为什么这样红?---中国基础设施发展的制度经济学”,该文肯定了张军和周黎安对中国经济进行的真正意义的实证分析,认为中国经济本质是是一种经常被误解的“行政市场经济”。
本文所有这些理论批评和分析指向一个结论:人是一种愿望而不是一种逻辑动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波普的“经验证伪主义”是错的,因为经验根本不可能证伪理论。这就是为什么波普的学生拉卡托斯提出了“替代证伪主义”,认为经验已经渗透着理论,所以理论也可以用于证伪经验,只有“替代理论”和经验才能共同证伪一个理论。
可是,“替代证伪主义”也有问题,现实中到处存在被“替代理论”和经验共同证伪的理论,而这些理论却像本文分析的那样依然流行。所以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认为,“科学实际上是在一个个葬礼之后才取得进步的”,这就是所谓的“葬礼证伪主义”。“葬礼证伪主义”以为“人死百事空”,可事实还是未必如此,因为现实还就确实存在一个“依然活在人们心中”的问题,而一个流行理论的创始人和信奉者也很少会一同死去。
所以,我认为存在一种“权威证伪主义”。在“权威即真理”的逻辑里,权威可以是政治权威,也可以是学术权威;权威不仅是一种主体意志,也是一种可以独立于主体意志的客体心理过程(如把毛泽东当成神、把《资本论》当成“圣经”)。一个理论可以不被经验、替代理论和葬礼证伪,但它却可能被权威证伪,只要这个权威有利益和愿望为依托。库恩的历史主义和费耶阿本德的后历史主义讲的就接近这个意思。
四种“证伪主义”的存在包含着一个“学术秘密”:真理只存在于利益关切者的心中。尽管拉卡托斯只讨论了两种“证伪主义”,但在我们知道了四种“证伪主义”之后,拉卡托斯的“替代证伪主义”依然闪烁着智慧和逻辑的光芒。也就是说,人类的政治存在值得失望的现实,人类的学术活动也同样存在值得失望的现实,因此,真正的乐观主义者必定是经历了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的人。
(方绍伟:“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专栏作家;
作者文集:http://blog.sina.com.cn/fangshao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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