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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山西
   我家在窝洛沽镇的一个村子里,我现在在上大学,弟弟也是,都离家很远。家里是单亲,妈妈一人在家很辛苦,但是村里领导却三番五次的为难我家,欺负我们。就拿最近的一个事来说,我家地的周围被种满了一圈的树,树是村里的三家合伙种的,现在挡了五分之四的阳光,地里的庄稼都不长了,我妈妈去找那三家,结果人家说“我们承包的村里的养鱼池,有权利在池边种树,挡你家地了,你找村长去”。结果我妈妈就去村长那里,村长说是应该给点补偿,但是村里现在是要钱没钱,换地没有。让我们自己想法去,这都是村长应付我们,他根本就没管过这件事,欺负我们又不是一次两次了,我妈妈没办法,还得靠地养家糊口呢,妈妈只好去镇里,镇里领导经过调查,确实如此,但是他们告诉我妈妈说,“我们只能尽力,但是村长不给解决,我们也没办法”。所有人都是推卸责任,本来道理在这边,却弄得没处说理。我妈妈是一普通的农村妇女,七年前就和我爸爸离婚了,爸爸早就远走他乡了,妈妈一个人带着我和我弟弟生活,我和弟弟都上大学,家里生活非常拮据,村里不但不给照顾,反而却再三为难我家,我真的不明白,他们怎么就那么的势力眼,现在我家没钱也没有爸爸,难道欺负我们,他们很快乐?这都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家里的地被阳光遮住,没人管,家里的房被村长盖得楼房遮住阳光也没人管,难道镇里的领导竟然管不了?难道我们老百姓就该受气?难道离婚的女人就应该被村里的人看不起???请大家帮助,告诉我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11-11-3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现在有政府呢,我姓信他们会管的!
发表于 2011-11-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法律应当是今天社会解决纠纷的最后一个方式,从法律上应当是你的母亲享有诉讼权利。
一是起诉栽树遮挡你们家土地的农户,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二是村委会发包土地存在过错,应当给你家补偿;
三是盖楼遮挡你们家阳光的人,违反了相邻义务和乡村规划法,也应当起诉赔偿遮阳损失或者拆除停止侵害。
总之,法律应当给个说法,这才是人人享有人权的正常社会。
发表于 2012-7-31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这种现象很普遍,在村里弱势群体就是挨欺负,你还没出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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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8-14 16:39 | 来自河北
第一、养鱼的应给予补偿,或者给钱,或者给粮食。
第二、大队部给解决,是因为大队干部吃了人家养鱼的红包
第三、此事可以带录音机找领导,不给解决也把理由说出来,录上音,再往上找。
第四、可以找新闻部门,进行曝光
第五、实在不行,找县委书记、找法院,把一系列官员全部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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