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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是最好的选择:否则是重婚罪(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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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从王功权“私奔”看公民法律责任感的缺失

    2011年5月16日23时21分,王功权发了一条“私奔”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短短三天时间该条微博已转发超过七万次并有四万多条评论,轰动一时。有人说他真性情,有人说他在炒作,各种言论层不出穷。然而,王公权本人却在5月18日发微博声明“私奔”与工作无关的同时,表达了对于被大家谩骂谴责致身败名裂的无所谓。王功权作为中国非常成功的风险投资人,以这种方式放弃一切,确实出乎太多人的意料。
    王功权对自己的评价是:一个商人半个文人。作为商人、企业家、风险投资家,他过去是潘石屹、冯仑的领导,被周鸿祎尊为老师,他先后主导投资易趣、奇虎网、3721等,他有着太多的商业传奇色彩。作为文人其对古诗词已到了“痴迷”的程度,他是中华诗词研究院创始人,兼任北京诗词学会副会长。
    了解他的人表示,“王功权并非在炒作,他在投资圈的声誉业绩俱佳,无需炒作”、“他是性情中人,只是做了自己想做的事而已”、“他这么做需要极大的勇气”。
    就在事件发生的前一天,王功权在其微博上发表了原创歌词《私奔之歌》:“总是春心对风语,最恨人间累功名。谁见金银成山传外代?千古只贵一片情!朗月清空,星光伴我,往事如烟挥手行。痴情傲金,荣华若土,笑揖红尘舞长空。”这是他“私奔”的前兆,但未引起关注。随后的“私奔”微博却让诗意照进了现实。
    笔者多年来专注于提供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已办理过数百起离婚案件,经历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但对王功权的行为仍感到非常钦佩,可谓“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当然这只是纯粹从情感角度来分析。笔者在收看了有关他的访谈节目并拜读了其文学作品后,不由得感叹:真可谓文如其人,行如其事。商场如战场,一个婉约风格的词人长此及往,可想而知其内心所受的煎熬。但令笔者感到不解的是,王功权难道就没有比“私奔”更好的办法了吗?对如此不理智的处理方式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尤其是法律后果,他是否有了充足的准备?他是否是借微博给自己加油鼓劲,让自己迈出最想迈出的一步而无路可退?
    从情感角度看,其行为无可厚非。从工作角度看,想必他已经做了周全的安排,退一步讲即使没有安排,健全的机构和部门配置也能按照既定程序和规则应付自如。但从道德角度来看,尤其是对配偶及孩子而言,其行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作为一个男人最可贵的就是负责任。“私奔”从字面解释应是偷偷地不告而别,若果真是“私奔”,对其家庭的伤害要小得多,但其如此高调,难怪洪晃及任志强均表示其不是“私奔”,而是“公奔”。由此可见,王功权的行为对其配偶和子女的伤害有多大。
    既然王功权愿意放弃一切,与情人一起“裸奔”去开创新的事业和生活,其可以面对无数的微博粉丝发表“私奔宣言”,为什么就不能与其配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呢?
    从法律角度分析,解决这个问题就会变得非常简单。若其配偶同意,当天就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若配偶不同意,通过诉讼解决也会变得简单,离婚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王功权表示愿意放弃一切,笔者理解这当然包括放弃对夫妻共有财产的主张,全部归其配偶所有,这样其连婚姻法规定的过错责任也有可能被免于追究,何乐而不为?王功权的“私奔”行为,不仅对现有的家庭不负责任,更将自己置于可能发生的离婚诉讼中的不利地位,甚至有可能承担重婚的刑事责任。
    正所谓距离产生美,风景在远处眺望时总是显得格外美丽,但近看则未必。不知当王功权与“私奔”女主角的感情归于平淡之时,他该如何审视自己现在的行为?或许答案就在远行的路上。


发表于 2011-10-5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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