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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民有民制民享的精髓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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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1 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P><FONT face=黑体 color=#1111ee size=4></FONT> </P>
<P><FONT face=黑体 color=#1111ee size=4>民有民制民享我觉得应该是来自美国总统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每当我看林肯的演讲到此处时,便深有感触并对林肯产生更崇高的敬意。它准确干练清晰的表达了创作者对政府和人民之间关系的真正理解与伟大定位。按照某学说的理解,认为国家便是最高的统治阶级,统治一词,不言而喻的说明了该学说的精髓,它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与生俱来的,只有发展到最高级的阶段国家自动消失了统治才可能结束。在如此博大精深的理论教导之下,伟大的政府里的gcd当然不会放弃自己真正凌驾于国家人民社会利益之上的绝对权利,它用自己的行动及所控制的舆论无不证明他把对人民社会所作的一切看作是一种施舍,这种施舍的表现就是:我做得好那我是正确伟大的,我做得不好是也不是我的错是我在自己的发展中难免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错误,由于我不属于人民(她不这样说我们完全可以这样理解)我的错误也都从来是内部消化的,没有哪个社会上的任何部门能对我的错误进行追究和真正有效的监督也无法监督,其实理论本身也不会有错误关键是对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并且如何真正有效的利用理论,而真正把自己看作是仅仅是管理者角色的国家不会认为自己是统治阶级,出于对人性中恶的方面的真正有效的遏制便用权利义务的相对制衡来进行有效的控制,使所有的公民认为政府地的确确是来自于人民的被人民控制的,在此基础上才是真正的“为人民”,不必去强调以哪个政府为人民作了多少事情来证明政府的伟大与英明,我们只是试想:不为人民的政府自身也不会长久,对专职政府而言我们更认为它的为人民服务更是出于维护自己的长期权益,为人民服务,听起来很舒服的但细想又不是那么回事,政府的成员就是来自于人民的,何来对另一群体的“服务”,相反,这是政府的义务,人民赋予你有权利使用他们的资源(含纳税钱)同时尽职尽责是你必须的或者也是无条件的,如果是服务我们可理解为不在你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譬如在社会安康富足情况下,政府没有必需的事情要做,那出来参加劳动或者其他形式的为社会作贡献的方式来服务才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为社会服务以避免他们不属于人民的嫌疑。所以现在说的为人民服务,我们更看作是他对我们的施舍还让我们认为他们是伟大的无私的正确的义更好的保证他们长期的既得利益的地位。口号不是一切,但它可以给与我们很多的启示,反思一下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一个真正令人满意的社会?被一种理论或观念长期愚弄的人会对新的观念持否定怀疑的态度,就好像奴才对主子的绝对忠诚的感情,我们不欣赏这样的感情乃自于这样的感情是人放弃了对民主自由平等的向往,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谢谢当年伟大的人类先知者,也许真正伟大的思想理论从来是不复杂不高深莫测也不需要反复学习的,它需要的是真正的去宣传与践行。让我们再一次把他翻译成中文:民有、民制、民享!</FONT></P>
<P><FONT face=黑体 color=#1111ee size=4>偶也是玉田的,大家以后多多关照!!!!</FONT></P>
[此贴子已经被沧浪之水于2005-8-20 23:39:23编辑过]

发表于 2005-7-22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em01][em01]
发表于 2005-8-21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北
<P>民主,民有,民享,分析的不错。</P>
<P>但我认为,在自由的国家也应该讲究合法合理的民主。民主不是全部的自由与开放。是原则立场的民主。</P>
<P>民有,不是共有。共有,不是一步的共有,要实现真正的共有,还有些时日。</P>
<P>民享吗,我不会说了。</P>
<P>和你相比,我说的简单了些,租了些,但也是我自己想的,请指教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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