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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的精卫,涅槃的凤凰;民智已初启,愚民难奏效,曝光已寻常(陈光武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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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9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关于公诉茅于轼------
2011-5-29 10:16:36

     关于 茅于轼的什么“反动”文章,什么“公诉”茅于轼云云,某个角落已炒得火热。这里没有什么左派,也没有甚么右派,所以既未围观,也为发言。近日有网友一再提及,不表示一下实在对不住朋友。特随便转发点帖子,仅作应酬,诸位别太认真,本网不会就此展开讨
                 无条件坚决支持尽早“公诉”茅于轼 / 祝振强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a3db3d5274c52688



   由毛泽东前儿媳妇刘思齐女士领衔、一干“乌有”之乡众襄助的50人“北京市人民群众公诉团”,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又创造了一个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更加其乐无穷的人间奇迹——10余个省市的签名“散客”闻风而动,大有全国合围之势。这再一次证明了伟大领袖的至理名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个声势给我一个启示,我是北京人,以后我如果想生个代表北京市人民的什么事体,径直签上个名字,北京市就被搞掂了。我也就名正言顺地成了签名党。很便捷很省事很舒爽。这是旁话。
    我看了看洋洋万言的《北京市人民公诉书》、《茅于轼其人其言》,既恍如隔世,又觉亲切新鲜。总体印象是公诉团不够冷静、不够自信,淡定也不够;智慧、策略都嫌不足。语言太大,太满,拾掇起的是名声并不太好的文革语言、文革句式,号召力有点声嘶力竭,有点肾虚,当次,效果自然要打折扣。并且,看着看着我就乐了——茅于轼先生竟然说了那么多很敢当很个性的话,多么有趣的老头!
    胡适之先生是我的朋友,茅于轼先生不是,我不认识他。我只知道,1929年出生、现年82岁、慈眉善目、具有一颗菩萨心肠的茅于轼先生,现在是天则经济研究所常务理事,当代著名经济学家。他的父亲茅以新是铁路机械工程师,伯父茅以升是桥梁专家。
    茅以升一生修了那么多桥梁,钱塘江大桥、武汉长江大桥等等,给中国人搭了多少辈子的方便,培养了那么多中国的建设人才,树立了那么高尚的中国知识者形象,足以称万世楷模了。谁能想象,他的侄子茅于轼,竟然这么坏!坏到十恶不赦!坏到足以千秋万代天天诅咒他都不解恨——这个82岁的耄耋要人,执意要全部拆掉他伯父的史诗般的桥梁,要破坏中国的国体国基,不让中国好好安生,不让13亿中国人走向富强、民主、自由,不让后世的中国人在地球上生存、存在!都82岁了,还帮助别国觊觎、窃夺、毁坏中国,还想获得什么利益金钱妄想下辈子再花,还亡我之心不死!这简直就是恶魔嘛!
    如此,什么人能逃脱被“公诉”的命运?
    但是,我还是有一丝疑问——我的疑问很质朴、很简单,我看到的茅于轼先生的照片,慈眉善目、柔情善良,心态平和,热情有为,且很像个家族上八辈子、下十六辈子都是厚道人的老爷爷——这样的中国人我不尊重、我不相信,难道我要相信那些獐头鼠目、良心被狗啃掉大半、斜眼瞎心、歪嘴猪头的人吗?我想这么做,可是我的直觉不答应。
    尊重、相信与否,都只是个人感觉、感情层面上的。最终,还是需要靠道义人心、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


    [哲学与思想] 中国左派网站万人署名 “公诉”茅于轼辛子陵
   
    针对经济学家茅于轼4月发表一篇抨击中共前领袖毛泽东的文章,中国著名左派网站《乌有之乡》号召网友集体签名,以“公诉团”的名义向全国人大和司法机关控诉茅于轼和《红太阳的陨落》一书的作者辛子陵。

  茅于轼4月26日发表题为《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读<红太阳的陨落>》的文章,指毛泽东1949年后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造成无数人丧生,包括1959年至1961年的大饥荒导致3000多万人死亡,并指“毛泽东还把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加以破坏,中国几千年积累的文化,理想,道德,艺术,全部被否定”,“把对社会最有用的知识分子一个个打倒,甚至逼他们自杀,把宣扬善的宗教领袖关进监狱,甚至干脆杀掉。”

  文章说:“在他(毛泽东)眼中,人民只不过是一堆肉,是叫喊万岁口号的工具。权力完全控制住了他的生命,他为此而完全疯狂了。”

  茅于轼的文章显然激怒了众多以捍卫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为己任的众多网友。《乌有之乡》网站近日发布对茅于轼和辛子陵的“公诉书”,在全国各地号召网民签名,组成“人民公诉团”,打算在6月15日将名单和“公诉书”提交全国人大,“向人民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起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的请求,希望人大对这一事件予以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以平民愤,以慰人心。” 

  来自《乌有之乡》的消息说,前天上午,北京的马婷娜、陈晶等四人将有近万名网友联署的《对茅于轼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罪”的举报状》专程送达到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一名官员听取了四人“反映大汉奸茅于轼侮辱毛主席、攻击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犯罪事实”。

  前天下午,北京公安局官员电话回复举报者说,收到了有关网络举报材料,“经过向公安局领导汇报,领导非常重视这个案件。”同时,王明红等五人也将同样内容的举报状送到了北京市检察院。

签名者包括毛泽东儿媳刘思齐。

  在“公诉书”上签名的包括毛泽东长子毛岸英的遗孀刘思齐、北大教授孔庆东、反伪气功知名人士司马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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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法律毕竟是一种进步,希望他们能进行公平的辩论,明辨是非!而不是通过谩骂!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事情已经闹到这么沸沸扬扬了,就不妨一条道走到黑,大家都勇敢地面对当今中国严峻、冷酷到令人不相信的现实——茅于轼先生必须被“公诉”,不“公诉”他,全国人民不答应。
    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文革的那一套,在当今恐怕是行不通了。比如抹黑、抹花脸、吐吐沫、擤鼻涕、戴高帽、游街,直至批斗、打倒、专政、镇压。当今法治社会,网络时代,讲究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讲究个公开、公正、透明,讲究个全国为公、天下为公、全世界为公、网络为公。这个时代,民智已初启,愚民难奏效;曝光已寻常,遮掩造假难免要被人肉的。
    “公诉”,一个是“公”,一个是“诉”,前面的那个字不能为“私”,不能家里人急了眼就是对错;后面的那个字不能没有法,不能跳着脚骂大街比谁更泼妇来看谁有理。总之,应该依法、依规,钉是钉铆是铆,摆事实,讲道理。最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违法者接受法律制裁,被冤枉者接受国家赔偿。此前不久李庄的案例、药家鑫的案例,是我们对这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的法律不失逐步走向公正、公平信心的现实基础。
    以往的政策措施,常常势若缩头乌龟。比如对外“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对内“团结一致向前看”、“不争论”云云。如此,其实是压制了好人行善、社会向善,鼓励的是恶人恶行的肆虐、爆发,且有恃无恐。往严重了说,这其实是变通的、犬儒的黑白混淆、是非颠倒,丝毫不讲究道义感、正义感,讲究常识、真理的刚性。此非常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健康发展,不利于民众具有基本的安全感以及对于国家、民族的归属感,对于过去、现实、未来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之全民大讨论,使当时止步不前的中国向前迈了一大步。遗憾的是,这样的进步适可而止、下不为例。而今,“公诉”茅于轼,实际上是历史提供给了中国、中国人民一个绝佳的机会——全世界的华人,都需要知道真相,都需要明白真相,都需要反观真相,都需要以这个真相支撑、鼓舞华人世界的生存努力。可以说,在“公诉”茅于轼的问题上,全世界的华人,都是急迫的真相爱好者——这个巨大的争议其实很简单,茅于轼究竟是说了真话,还是说了假话!他是个填海的精卫鸟、涅槃的凤凰、只身揭露皇帝新装的口无忌惮的孩童,还是中华民族罪大恶极、罪不可赦、注定要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妖怪孽种!
    我相信,这一天迟早要来。早来比晚来好,来了比不来好。全世界的华人,对于这场事关国家前途、民众未来、华人种族正常繁衍、存在、生存的“公诉”,皆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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