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一、劳动合同类型:固定期限、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季节工锅炉工)、无固定期限(到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 二、但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从法律说,达到法定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和固定一样。劳动者存在过错,劳动法39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对此,劳动合同法和条例19条:有以下可以解除固定和无固定:协商好的,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 三、无固定合同签订条件:劳动合同法第14条:扩大了范围,以下的:协商,劳动者连续10年,初次实行劳动合同,满10年,连续两次无固定,满一年不与订立书面合同,视为无固定。 四、在同一单位连续,病假、停薪留职视为连续。从单位走了,如果A\B\C三个子公司不能连续计算。如非劳动者原因调动,可以视为连续。如果是劳动者本人写了辞职申请,不能算连续。 五、连续2次签订固定可以签订无固定合同。很多单位一年一年签订,2次以后,第一次是2008年之后的才算2次。第一次到期回家休息后,又来了,体现不出连续了。连续2次后,又续订合同的,要签订无固定合同。对此,有的单位可以规避,两次签了后,就不签了。 六、视为签订无固定的情形指: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超过一年了,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的劳动者聘请律师要求仲裁和起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案例:老张、老徐96年进入奶粉厂,07年、08年合同到期了。2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老张没给签。是因为:虽然同时入厂,但是老张在2008年1月前合同到期了。根据此前95年劳动法法律连续工作满10年,双方都同意续订的才可以续签。之后的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只要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来续订,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奶粉厂做法没有不妥。 单位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单位不签,怎么办?一个人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1年,可以要求签,单位不签,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可以要求单位签订。从法律上劳动者完全有权利,但是是否出现穿小鞋、不舒服的情况,是自己掂量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