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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工”被砸能否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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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李先生问:前不久,我被一家公司临时雇用为其翻修单位围墙,工期为5天,按天计算工资。在施工过程中,我不小心被砸伤,花去医疗费一千多元。请问,我的损伤能申请工伤吗?
  答:从你的描述看,你不能申请工伤。你与该公司之间仅存在民事雇用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你被临时雇用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对于雇用你的用人单位来说,并不意味着就此可以完全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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