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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楼遗址保护与西门庆做“形象大使”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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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3 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font face="宋体" size="2">&nbsp;&nbsp;&nbsp; 1733年,在有“小汉口”之称的湖南望城县靖港镇,一座名叫“宏泰坊”的妓院开张营业。273年后的今天,这栋曾夜夜笙歌的建筑已摇摇欲坠、濒临倒塌。作为封建社会丑恶现象之一的妓院是否值得保留,引发广泛争议。(8月4日《楚天都市报》)<br/>&nbsp;&nbsp;&nbsp; <br/>&nbsp;&nbsp;&nbsp; 我猜想当地政府还是倾向于不拆的。否则,大可不必如此兴师动众的,此番争论,目的无非是借所谓的争议,制造点人气,为日后开发造势罢了。</font><p><font face="宋体" size="2">&nbsp;&nbsp;&nbsp;&nbsp; 那么,“宏泰坊”究竟要不要保护?<br/>&nbsp;&nbsp;&nbsp;&nbsp; 这让我不由想起前段时间媒体热议的一个人物——西门庆。西门庆何许人也?恐怕很少有人不知道。在《水浒传》中,他勾引潘金莲,谋害武大郎,被武松所杀,命丧狮子楼。在另一奇书《金瓶梅》中,西门庆风流成性,最后死在潘金莲的床上。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文学作品中虚构的恶霸淫棍,竟然成了某些地方竞相追逐的“香饽饽”。报载,山东有两个《金瓶梅》景区正在修建或计划修建:一是聊城市阳谷县的“《金瓶梅》文化旅游区”;另一个是距阳谷几十公里的临清市,计划五年内修建一条以休闲文化旅游为主的“《金瓶梅》文化街”。安徽省徽州也斥资两千万元开发了“西门庆故里”、《金瓶梅》遗址公园等一批景点,今年“五一”已对外开放。 西门庆怎么就成了“形象大使”?无非是西门庆的名气。景点建设,用名人效应拉动地方经济,本无可厚非。但应有一个起码的价值标准,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毕竟不是谁都可以充当“形象大使”的。试看这些所谓的“文化区”和“故里”,提供给游人的都是些什么内容呢?临清旅游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文化城内,有“西门庆初会潘金莲”、“武大捉奸”等节目,邀请游客参与表演并拍摄成光碟,“钱多演主角,钱少跑龙套”。----掏钱就可以过一把“西门”瘾,掏钱就可以当一回“金莲”妾。钱!终于道出了所谓文化开发的目的。为了钱,管它是糟粕还是秕糠,管它是俗不可耐还是臭不可闻,一律是--拿来开发!<br/>&nbsp;&nbsp;&nbsp; “宏泰坊”是什么,不就是一个妓院吗!既然是青楼,那么在老百姓看来,这也不过是一个封建色情场所,是完完全全的“糟粕”。<br/>&nbsp;&nbsp;&nbsp; “宏泰坊”是否应该保护,个人认为评判标准很简单,就是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让我们静下心认真地想一想,保护“宏泰坊”,到底有什么教育意义,到底会给我们的社会风气有何益处,到底有什么深刻而不能忘却的历史内涵?<br/>&nbsp;&nbsp;&nbsp;&nbsp; 提醒那些打着“保护文物”名义开发景点的同志清醒一下头脑,千万不要为了钱,挂“西门”、卖“无耻”。景点开发,可不能全为了钱啊。&nbsp;</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2 20:35: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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