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
减速慢行并交替使用远近灯示意; 机动车白天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距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公交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公共汽车站30米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先在加速车道内提速,并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不可超过12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