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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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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北
  李女士问:父亲2008年去世时,我从国外赶回比较匆忙,很多后事没来得及处理,今年夏天回国后才发现,父亲还有一份保险单没有理赔,我是唯一受益人,过时效了吗?
  解答: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因此,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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