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文字:实行三民主义.
背文:台山县政府证章.编码等.此章为民国早期见证革命之章
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由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构成,简称“三民主义”。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它是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遗产。 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兴中会。这个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的最早的组织的入会誓词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建立合众政府”。誓词同《兴中会章程》中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内容,成为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的简要表述。兴中会的纲领中第一次划时代地提出了民主共和国的要求。 通过后来的革命实践,三民主义得到丰富和发展。在同盟会的政纲中,三民主义被完整地表述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四句话。 三民主义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表达了人民群众争取独立、民主和富强的愿望,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新的革命阶段的进步性,并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础。标志着旧民主主义革命在更完整意义上的开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过重大的积极作用。 |